无偿赠与的房产办理过户的方式:
第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第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第三,办理公证。
第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房屋赠与需要哪些流程与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流程与手续: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房屋赠与的受赠人凭借原来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应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且要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原来房地产的产权证,以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二、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如果已经过户,则无法要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没有过户,则房屋的产权没有发生变更。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属于不动产,故其权利转让应依法登记,即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为保证赠与人的利益,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