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与的房产需要过户,双方应书面订立赠与合同,并携带相关材料缴纳税费,办理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携带过户申请书、身份证、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公证书和税费收据。
法律分析
无偿赠与的房产需要过户的,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赠与合同。然后双方当事人携带好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房屋赠与合同等材料,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再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完成上述步骤后,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登记手续,办理时应携带好过户申请书、身份证、房地产权证、赠与书以及公证书和税费收据。
拓展延伸
房产无偿赠与过户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房产无偿赠与过户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偿赠与必须是自愿的,双方需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其次,赠与人需要提供完整的房产证明文件,包括房产证、土地证等。受赠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接下来,赠与人和受赠人需前往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缴纳相关费用、提交必要的文件等。最后,经过登记机构审核,确认双方资料无误后,办理过户手续并领取新的房产证。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法规而有所不同,请在进行过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结语
无偿赠与的房产需要过户,双方应签署书面赠与合同,并携带所有权证和合同等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并缴纳相关税费。随后,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携带申请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书、公证书和税费收据等。过户涉及多个环节,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