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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免税范围是怎样的

2024-07-24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农产品免税范围:

1、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2、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5、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6、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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