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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哪些

2024-07-30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要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配套区)等。
进口保税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和B型)这三种模式属于保税监管场所。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保税为基本功能,针对货物实施视同“境内关外”进出口税收政策,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区域。
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特征是;:都需要经过国务院审批,纳入国家级开发区范畴,同时享受所在地区国家赋予开发区的优惠政策;采取封闭围网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有严格的标准,都具有一线二线的通关特征;都具备保税功能,即对区内的货物实施保税政策。

法律依据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区内)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第五条 区内与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服务贸易项下交易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第七条 区内与境外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机构应当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区内与境内区外,以及区内机构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机构、境内区外机构应当按规定填报境内收付款凭证。第六条 区内机构采取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对应的交易方式时,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银行应当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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