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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海关监管条件是什么

2024-07-30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1.监管条件a--入境货物通关单:进口法定商检,进口商品按国家海关法规定要所属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才可以进口报关;2.监管条件b--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法定商检,出口前必须取得所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才可以通关;3.监管条件为AB--分别代表进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

海关新政策

多证合一申请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应按照要求勾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备案登记,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交换。海关确认接收到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和商务备案信息后即完成企业备案,企业无需再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报关单位登记一、关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从事报关业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凭《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向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在海关备案的分支机构可以在全国办理进出口报关业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二、关于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事报关业务报关企业及其在海关备案的分支机构可以在全国办理进出口报关业务。报关企业应当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三、关于临时注册登记申请人办理海关临时注册登记的,凭《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和非贸易性活动证明材料即可向海关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经上海口岸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海关工作时间

各地海关工作时间不同,比如在深圳:一、机关部门工作时间调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审单处等部门中实行倒班作业模式的科室(小组),维持原工作时间。二、现场业务一处、驻经济特区办事处工作时间调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三、其他隶属单位工作时间及口岸通关时间不变。

海关补税标准

由于造成漏缴或少缴税款的原因很多,所以对补税的措施也不尽相同。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补税措施大体有如下三种:1、到期补税。即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延长期届满应该补缴税款。2、错征补缴。因计算失误、工作疏忽造成少缴或未缴税款,需要补缴税款的,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少缴或未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追征,有特殊情况,追征期可延长至10年。3、违章追征。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规定欠税、漏税、偷税、抗税的,税务机关除追缴其少缴或未缴的税款外,并按税法规定,给予罚款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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