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案件属财产案件,分家析产案件的诉讼费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中收取。
一、未开庭撤诉了诉讼费是否还要交
未开庭撤诉了诉讼费还要交。
无论是否开庭,只要原告方申请撤诉并被法院裁定准予撤诉,诉讼费就会退还一半,不能全部退还。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
二、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判决书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用、确认合同无效管辖1、确认合同无效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2、如果单独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应按照非财产案件收取诉讼费。3、如果同时又要求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则以当事人之诉请为争议标的计算诉讼费。4、诉讼费交纳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类诉讼请求的收费标准。5、合同无效的案件中如何确定域法院管辖权6、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按民事诉讼法第24条确定地域管辖。7、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8、对无效合同纠纷地域管辖,若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约定确定。9、如合同没有约定,则应按民事诉讼法第24条确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是多少
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都是有法律效力的。然而,有的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却对合同的效力予以否认,认为合同无效,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认为合同有效,那么双方关于合同效力就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向法院起诉,请求确定合同无效。但也有的当事人担心,起诉确定合同无效,如果按照合同金额交纳诉讼费,费用很高,代价很大。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根据受理费计算的不同,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两大类。对于财产案件受理费,该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规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对于非财产案件,则每件交纳50至100元的受理费。因此,确认合同无效案件,如果诉讼请求仅仅为确定合同无效,而不涉及财产返还等,则属于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至100元受理费。如果确认合同无效的同时,还有涉及财产返还、赔偿损失等请求,则属于财产案件,应该按照涉及返还财产或者赔偿金额的标准,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诉讼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