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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方法

2024-07-26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本文讲述了如果一个人遗弃家庭成员并且其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也规定了父母和成年子女不履行抚养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最后,文章提到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起诉离婚法院会予以支持,无过错方也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如果一个人遗弃家庭成员,并且其行为符合“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情形,那么他或她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没有构成遗弃罪的,不予判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起诉离婚法院能否支持呢

不但明令禁止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起诉离婚的,法院视实际情况予以支持。同时,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因此,受虐待、遗弃的人员要勇敢运用法律的武器对抗家暴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引用了相关法律条文。最后提醒受虐待、遗弃的人员要勇敢运用法律的武器对抗家暴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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