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教老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护师(含护师)以上技术职称,属本科系的业务骨干。由所在科室推荐,并经护理部考核、审批而定。
2、带教老师在本科护士长的领导下,全权负责实习学员、进修生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3、带教老师在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护理部——带教老师——学员班长三级管理制。
4、实习、进修学员在本科室轮转期间,带教老师应了解学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属学校、学历、进出科时间,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及心理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在学员出科时给以恰当的鉴定。
5、合理安排学员的'实习计划及班次。负责落实“一带一”教学制度,安排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参与带教。原则上,工作2年以上的护士和二级以上(含二级)护士,并获得执业资格者方可参与带教。
6、带教老师应结合本科病人的疾病特点,负责安排每周至少一
次给学员讲课,要求每次课不少于30分钟。并要求老师有授课教案,学员有听课笔记。
6、带教老师负责指导学员完成指定数量的全程护理病历或特护记录单,要求指导每轮学员完成全程护理病历或特护记录单2份(整个实习期间,每名本科生至少完成4份,大专生至少3份,中专生至少2份护理病历或特护记录单),负责批改后上交护理部。
7、每轮学员进、出科时都要对其进行理论考试,出科时还要进行1—2项操作考试,并记录成绩,上报护理部。
8、带教老师负责实事求是填写实习、进修学员轮转鉴定。
10、未经护理部同意,带教老师不得更改学员轮转次序、不得对学员分布进行调整。
11、未经护理部同意,带教科室和带教老师不得批准学员病事假。学员请病假,带教老师负责检查验收其有效诊断证明后,立即上报护理部;学员请事假,需有其校方出具证明,学员填写假条,带教科室和护理部均签署意见后,方可离院,归队后需到护理部销假。
12、护理部每两月召开一次带教老师座谈会。相互学习交流带教经验,取长补短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13、护理部每月通过检查教案、学员调查问卷、学员对带教老师测评、护理部不定时走访、抽查等形式,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教学质量考评。
14、如连续三次测评平均成绩未达80分以上,经护理部调查核实后,确属不合格带教老师者,取消其带教资格;如连续两次问卷调
查显示其“不按教学计划带教”者,护理部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经护理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限期更正,屡教不改者取消带教资格;如调查问卷连续三次显示“本科室无称职带教老师”,经护理部调查核实,确属为不合格带教科室者,取消科室带教资格。
15、连续2人次被取消带教资格的科室或连续三次被测评为“本科室无称职带教老师”的科室,本项目的科室成绩将以0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