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 权责单位
(1) 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 一般规定
2。1。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光上下班。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部门主管
(1)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2)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3)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4) 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5)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6) 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7) 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销货报告。
B、收款报告。
C、销售日报。
D、考勤日报。
(8) 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C、不得无故理解客户之招待。D、不得于工作时光内凶酒。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C、客户抱怨之处理。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退货之处理。
I、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3) 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D、不得以不一样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E、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F、货品变质能够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G、不得向仓库借支货品。H、每日所接之定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开出销货申请单。
2。3。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2。3。1销售单位主管
(1)移交事项
A、财产清册。B、公文档案。C、销售帐务。D、货品及赠品盘点。E、客户送货单签收联清点。F、已收未缴货款结余。G、领用、借用之公物。H、其他。
(2)注意事项
A、销售单位主管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
B、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
C、销售单位主管移交由总经理室主管监交。
2。3。2。销售人员
(1)移交事项
A、负责的客户名单。B、应收帐款单据。C、领用之公物。D、其他。
(2)注意事项
A、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B、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职责。C、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销售主管担当)。
3。 工作规定
3。1。工作计划
3。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3。2。客户管理
(1) 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2) 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工作报表
3。3。1。销售工作日报表
(1) 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资料,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2) 《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月收款实绩表
(3) 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售价规定
(1) 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 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3。5。销售管理
(1) 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2) 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职责。
(3) 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收款管理
(1) 有销售人员收款,务必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 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 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 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