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
2、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