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教学中对加以利用极为必要,这不仅可充分展现教师的主导性与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且对怎样协调、处理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大有裨益,为我国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提供了新范式。此次研究先对情境教学法、法学专业教学中情境教学法的优势进行了阐述,而后对法学专业教学现状及情境教学法在法学专业教学中的实践应用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法学专业;情境教学法;应用
法学专业教学的关键即实践,实践教学可谓是培育法学专业人才的核心举措。曾表示“法学专业具备极强的实践性,在教育教学中需有效处理理论与实践教学两者的关系。”但就以往的法学专业教学而言,过于注重理论讲解而忽略了实践操作,教学方式老旧滞后,教师讲、学生被动学习的现象极为显著,且实践课往往流于形式,教学效果差强人意。而就情境教学法而言,其融理论、实践教学于一身,将其适用于法学专业教学具备显著效用,可对法学专业学生综合能力加以培养,改善教学质量。基于此,本文探讨了法学专业教学中情境教学法的应用,望以此为法学专业教学水平及质量的提升予以参考。
一情境教学法概述
(一)概念解释。情境教学法即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构建所得。建构主义表示:知识并非经由教师讲授所得,主要是学习者位于特定情境抑或社会环境中,依靠他人(师生、同伴)帮助,借助所需学习资源,经由意义建构获取。就法学专业教学中所利用的情境教学法而言,表示教学期间教师带着目的导入抑或设置生动、形象的法律情境,让学生对各个角色进行饰演,从而让学生具有相应态度体验,为他们更好的认知教学内容予以帮助,且对法学专业学生可借助专业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加以培养的先进教学方法。(二)特征。情境教学法经由设置既定情境,让学生自发思考、探究与体验,经由情境发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基于问题促发思考。该教学法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性。知名学者弗莱雷表示:教育实质上是学生应切实融入教学过程的教育。就情境教学法而言,对当代教育提倡的将学生为根本的理论进行了有效体现,教师面向学生归还学习主动权,变革以往学生被动学习的现象而开始自主探究,给各个层次的学生学习知识给予了充裕的空间,教师仅以辅导者的身份存在。2.交互性。该教学法倡导教师与学生具有平等地位,通过教师设置相应教学情境且指导学生自行探究,多方良好互动达成了教学相长的目的。这一极为民主化的教学过程加深了学生体验,为其展现自我给予了平台与机会,教师也经由此拓张了思维,对综合施教水平进行了改善。3.探究性。认知理论表示:教学过程需经由持续提问、解决问题而实现。就情境教学法而言,与认知理论趋于一致,其教学主线即设置情境、提问、思考交流、获知结论。换言之即教师基于社会实际生活设置相应教学情境,而后在适当的时候提问抑或引导学生探究问题,且经由互动交流获知结论,让学生切实掌握探究过程以及学习方式。
二法学专业教学中情境教学法的应用优势
(一)提升教学魅力。该教学法的应用变革了原先注重理论讲解、法条单调无味的情况,经由师生协作模拟各类情境,对法律事件抑或行为生动再现,学生经由教师的引导,将单调无味的法律条例在实际问题中运用;将部分法学理论导入具体案例加以学习;学生能经由情境模拟扮演多个角色而从多个维度思考问题,经由多元化思考具备更多收获。如此一来,法学专业学生可更好的感知法律的存在,不单单只有书本内的法,也囊括法官、当事人的法等等,可在填充法学专业教学内容的同时,赋予教学方式一定的活力,吸引学生参与。经由此理实结合的方式提升法学专业教学魅力,发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二)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以往的教学方式可能让人们对法律具备错误认识,譬如具有法律工具、虚无主义等。其中,前者表示法律即用于管理、统治的工具与手段,人们往往被动遵从法律,且权优于法,法律主要针对无权的人设置,让人们对法律不够信任,弱化了其权威性;后者则无视法律,以自我为主,未依照法律规制约束自身行为,弱化了法律尊严。而经由情境教学法的运用,能促使法学专业学生具备科学的法律价值观,增强其法律信仰与意识,明确如何通过法律约束自身行为、处理实际问题,对他们的法律素养加以强化。(三)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就法学专业教学而言,不但需进行理论知识教学,还需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合。经由情境教学法的运用,教师可将社会中的实际问题、学生获知的具体案例导入课堂,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经由亲身实践获知利用法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方式与技巧。经由此,该专业学生可真正做到理实结合,在具备较好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四)构建较好教学氛围。法律思维方式表示基于法律基本原理、文件等,思考、剖析、评断与解决问题的习惯以及思维倾向。就情境教学法而言,将其适用于法学专业教学,能给学生给予经由法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平台和机会,对他们的法律思维方式加以培养,强化法律意识。因这一教学方法的运用,使得教和学的互动性更强,易于构建较好的师生关系,且能对教师的主导性予以强化,经由教师较好的探索精神对学生进行积极影响,从而在学生群体中具备较好地位,给法学专业教学构建适宜的氛围。
三法学专业教学现状
(一)教学内容单调乏味。就法学专业而言,有较多理论知识需要记忆,如此便导致法学课堂沉闷压抑,弱化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部分高校的法学课堂来看,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且具备一定的教学效果,便先让学生背诵需要学习的知识,而后才对知识内容及要点进行讲解,这样将导致法学教学内容存在一定的限制,往往被课本和法条所约束,且单一的理论知识学习会导致课堂内容单调乏味,加之教材内容未定期更新,也影响了学生对法学理论的进一步认知。在此形势下,法学专业教师依旧仅以课本内容为主面向学生授课,将导致学生具有负面情绪,并会让教学内容和实际不符,弱化了课程的实用性。实质上,教学内容单调乏味和教师讲课要点密切关联,为契合期末测试与司法考试实际需要,某些教师在课堂上过于注重重点知识的讲解,导致内容单一,未关联实际案例,弱化了课程的生动趣味性,使得学生在法学知识的学习上均以死记硬背的方式为主,匮乏较好学习效果。(二)课程实用性不足。法律主要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服务。法学教育的具体实践,不但给国家培育、输送了较多优质的法学人才,也丰富了法学基础理论,为学生经由法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给予了帮助。但当前,法学专业教学却与其自身内在特征不符,弱化了课程的实用性。要知道,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知识的过程等同于他们积累工作经验的动态过程,但就现有教学模式而言,此环节往往被忽视,教师更为倾向于理论教学,使得学生多是被动学习,缺乏将理论适用于实际的能力。如此不但弱化了课程的实用性,还在相应层面使法学教育流于形式。(三)内容交叉、重复现象极为显著。具体而言,依据某一既定体例,继续运用以往的教学方式将导致法学专业教学内容具有交叉、重复的现象。在此形势下,法学专业教学效果差强人意,学生也会对重复性知识心存抗拒、更甚者具有厌烦心理。除此之外,该专业教师解读、剖析某些繁杂的法律规制时匮乏准确性,抑或实践教学期间未对学生接收能力给予相应关注,使得讲述内容较为笼统、繁杂,最终影响了学生学习效果。特别是处在法学专业教学内容交叉、重复现象显著的时候,上述问题将被放大化,且对该专业学生学习其他课程产生不利影响。
四法学专业教学中情境教学法的实践应用
为确保情境教学法在法学专业教学中充分体现优势作用,教师便需基于教学内容及课程设计拟制科学的计划,具体如下。(一)观摩庭审。就法学专业教学而言,教师在对情境教学法应用时,可对法庭审理期间的法庭辩论环节加以模拟,先为学生提供前往庭审现场的机会,让他们切实参与法学知识的应用过程,对控辩双方怎样基于被告方的定罪、量刑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加以观察,获知法庭辩论对应的事实、法律依据,辩论方式、技巧以及审判庭怎样对案件审理并依法进行判决,以此让学生明确法庭审理的规范、权威性及法学知识应用的严肃性。此外,为确保学生掌握庭审过程,获知法学知识运用技巧,教师还可借助多媒体,为学生播放实际案例,观摩录像资料,并让学生相互讨论,给情境教学法的应用奠定基础。(二)科学选用案例。就以法学专业中的刑法课程为例,具体探究犯罪和刑罚相关问题,经由此课程的学习促使学生知晓何为犯罪、犯罪的构成要件等。针对具体案件来看,通常会关联被告方行为罪和非罪的判断,此罪和彼罪的划分等。因情境教学法主张情景模拟真实、角色有效互动、过程可行,故而教师选用案例抑或设计案例时,需彰显该教学法的仿真性,这可谓是该教学法可否体现效用的要点。同时,教师应基于教学需要,适当设置在定罪、量刑等层面具备争议性的实例,以此促使学生可经由已学法学知识剖析、解决实际问题。(三)情境模拟。一般而言,法学专业教学中的情境模拟多以法庭辩论为主,为确保教学效果,需位于模拟法庭实训场地实施。当然,若条件有限,也可位于普通教室实施,但这里需要注意,应依据审判庭格局设计场地,如审判席、公诉席等等,教师需分批次让所有学生参与活动,担任不同角色,在模拟庭审正式开始后,其他学生需位于旁听席观摩。因为这仅为法庭辩论模拟,故而可将审判长宣布开庭当作起点,将其视为准备环节,先对法庭调查进行简化,而后通过审判长提出问题:辩护人是否对起诉书内描述的被告方对应的犯罪事实具备异议?辩护人做出回答:无异议。接下来通过审判长宣告开始法庭辩论,先为公诉方对公诉词进行宣读,而后为辩护方诵读辩护词,最后经由审判长基于案件事实判决被告人行为构成哪一罪名且需接受哪一刑事处罚进行辩论。在上述过程当中,教师需在适当的时候对学生进行点拨、引导,确保法庭辩论基于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实施,让辩论更为贴合实际。并且,辩论期间,控辩双方均需实。施团队合作,一起履行与之对应的诉讼职能,对学生的合作意识及精神加以培养。经由此,可对法学专业学生较好的语言表述能力、法律思维与素养加以培育,还能发展他们的职业能力。(四)总结情境教学结束之后,法学专业教师需基于整个案例加以讲评。也就是针对被告人行为有无构成犯罪、构成哪一罪名等加以分析,而后对控辩双方的实际表现进行点评,指明优缺点,以便学生改进,经由此对法学专业教学效果加以改善。
五结束语
情境教学法在法学专业教学中的运用极为必要,其经由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方式,能大幅改善教学效果,对学生更好的学习法学知识提供帮助。此次研究先对情境教学法、法学专业教学中情境教学法的应用优势进行了阐述,而后对法学专业教学现状及情境教学法在法学专业教学中的实践应用进行了探讨,望以此为法学专业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予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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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旋 单位: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