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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寒假放假通知范文

2022-03-03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各镇(区、街道)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市、局属学校,正则小学: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阶段和假日期间各项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__]29号)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统一为1月23日至2月21日,幼儿园幼儿离园时间为1月19日下午。新学期2月21日学生报到,2月22日正式上课,教职工于2月20日到校上班。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任何学校均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二、有关要求

  (一)学期结束工作。全市中小学期末考试的时间为1月18~20日,各校要加强学期结束阶段的常规管理,统筹安排好复习考试、学生发展性评价、法纪和安全教育、代收费项目结算、师生寒假活动设计等工作。要对照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及时做好文件、档案和图书资料的处置归档工作。要组织教师对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学校工作总结1月23日前交局办公室。

  (二)学生假期生活。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数量要求,切实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在寒假期间定期开放图书馆、科普实验室、体艺活动室、计算机房等活动场所,为广大中小学生活动提供保障。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假期五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好书、尽一份孝心、做一件好事、做一次社会调查、学一种技能。精心组织好“缤纷冬日”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和有关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最近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坚持让学生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各校要将寒假活动具体安排写入《告学生家长书》,同时利用校讯通等平台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激发和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引导、鼓励孩子多读书、多看报,把握和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职业学校可根据职业教育规律特点,布置相关调研课题,适当开展学生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技能训练、创新创业实践、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等活动,落实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措施。

  寒假期间,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冬令营等活动,必须事先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行动。经批准的活动,也必须周密安排,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各校的寒假活动计划请于1月23日前报送局基教科或职社科。

  (三)假期行风建设。一是要严格执行“五严”规定。严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幼儿)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局有关科室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各责任督学要对学校执行“五严”规定进行专项督导。二是要切实加强师德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__〕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__]5号)精神,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引导教师充分利用假期调整身心,反思充电,提高素养。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市教育局将继续坚持“有报必查,违规必究”的原则,开展联合巡查行动。三是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务实节俭文明廉政过节的各项规定,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针对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切实防止节日假期不正之风反弹。

  (四)安全防范工作。各校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假期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各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各校要在放假前对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学校不得安排大型集体活动,如因擅自安排学生大型集体活动,造成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校长和当事人责任,并从严处理。

  (五)送温暖活动。各校党政负责人要把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春节前做好离退休教师、贫困教师和在丹工作外籍教师的走访、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好离退休教师、家庭贫困教师和在丹工作外籍教师的生活困难,确保教师度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要鼓励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家访,主动关爱学生,特别要关心“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和贫困家庭子女的寒假生活,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

  (六)学校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校要建立由校领导负责的假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主要领导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每天值班必须由学校行政人员带班,采取安全保卫措施,强化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特别要重视防火、防盗、防雪与防冻,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值班人员要保持信息联络通畅,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值班工作要有记录,有督查。寒假值班名单和联系电话于1月23日前报局办公室。

  (七)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1.结合市教育局20xx年工作思路,各校(单位)要及早思考新学年改革发展、创新管理和质量提升的思路举措;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围绕规划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举措,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和发展。新学期工作计划于2月21日前报局办公室。

  2.要做好开学前校舍检查维修、教材配备、设备维护等各项准备,确保开学工作平稳顺利、安全有序。有基建任务的学校,假期要有专人负责,加强对基建质量和进度的监控。

  3. 各学校要认真准备好开学前全体教师会议。教师会议上,学校要总结上学期工作情况,布置新学期工作任务,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每名教师要利用假期提前备好不少于一周的课,学校要在市教育局组织的开学工作检查前做好校内教师备课、寒假作业收阅批改情况的检查记录工作。

  4.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按照“一教一辅”要求,不得为中小学生集体订购除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规定书目以外的各类学习资料,不得在规定收费项目外乱收费。

  5.要特别重视学额巩固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动员辍学生复学。

  6.20xx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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