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甲方):xx县猪业专业合作社
承包人(乙方):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养猪场建筑。工程地点:乐至县劳动镇七门村。
工程内容:1、修建沼气池300立方米;2、改扩建猪舍300平方米;3、修建猪粪堆粪场30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房屋檐面积为准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合同工期总天数:105天
四、工程建设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五、工程价款:工程总价款为25万元。在甲方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标准》进行验收后付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逾一天,支付误工费1000元。
七、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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