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来到四中已经过去三月有余,“既来之,则安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每周都会有老师安排公开课,各任课老师均有参加。今天下午我在高三(2)班听齐老师的公开课,受益非浅,使我受到了许多启发,我的心情很不平静,感受颇深,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和优良的传统。”以前父母都是夹菜给我吃,我却连一声谢谢都不说,虽然看见父母脸上挂着笑容,其实心里是有一点点伤感,觉得我们还没长大,还不懂事,会使他们伤心,不能让他们再费心思了,我以前每次看见父母回家,就让他们急急忙忙的做饭,盛饭,在吃饭的时候还说这个不好吃,那个不咋地,让父母伤心。到现在才明白父母工作是繁忙的,当我们远离家乡,奔赴大学,父母是非常不舍,而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与老师接触的时间最长,可塑性非常强,受教师的影响也最大。只有教师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培养出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因此就需要教师要及时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和更新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把教书育人渗透到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去。只有教学的形式表现而无实质性交往发生的“教学”是假教学。把教学本质定位为交往,是对教学过程的正本清源。它是对“把教学看成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学生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发展智力、培养能力、陶冶品德的过程”这一传统观点的重大突破。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负责教,学生负责学,教学就是教师对学生单向的“培养”活动,它表现为:一是以教为中心,学围绕教转。教师是知识的占有者和传授者,对于求知的学生来说,教师就是知识宝库,是活的教科书,是有学问的人,没有教师对知识的传授,学生就无法学到知识,所以教师是课堂的主宰者,尽心尽力为祖国的花朵——学生服务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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