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时4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员工上班前应做好上班准备工作,应检查机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运转并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下班后应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归类。
第四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领导,由领导报至财务部,据此核发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领导签字批准,没经领导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至30分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九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次扣半天工资,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以上者公司给予辞退。
第十条每位员工每月有二天休假,如一个月因工作没有休假者,多工作一天。该天发一天半工资。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扣发当月全勤奖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生产员工有生产任务,销售人员有销售任务,办公人员有办公公务,若完不成任务者,扣发10%至50%的工资,三个月无业绩者,给予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
1、超额完成任务或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2、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贪污、盗窃、破坏公共财产者大胆揭发、勇于斗争有功绩者;
3、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有突出贡献者;
4、主持正义,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企业的工作秩序,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功绩者;
5、工作态度端正,主动为公司分忧解难,为公司节省开支,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用者。
6、全月生产无次品者
7、其它有重大成绩者
第十三条全勤奖金每月50元。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不低于5元的罚款
1、按操作规范工作,服从工作分配,若违犯者轻者罚款重者辞退。
2、车间内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产品、材料应整齐放在一定的位置。
3、机器工作时,保证在岗在位,不得离岗串岗。
4、工作疏忽造成产品不合格,外发人员货物数量发错,产品、配件不合格将负责重复工作的加工费、差旅费、物流费、毁坏的材料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
5、车间内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如车间内随意丢垃圾、工具,找到当事人的`罚款10元。找不到当事人,在岗工人每人处罚5元。
6、在车间内的工作衣、手套挂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车间内禁止吸烟,人走电断,各种机器灯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轻者后果自负,重者上交。
8、人为损坏的工具、机器、模具,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9、对违规操作,工作马虎造成个人身体伤害后果自负。(注意:操作规范由技术人员指导学习,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机器,违者处罚50元。)
10、上班期间,生产一线员工不准接打私人电话,电话工作时间关机或交给办公人员保管。
11、每月生产一线员工产品次品率超过正常范围的,多生产一张次品,罚款10元。
12、车间主任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条款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50----100元。技术员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窝工或模具,机械损坏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辞退。
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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