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配电室内的全部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送、倒、停电由值班人员负责完成,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第二条建立运行记录档案,每班巡查一次,每月细查一次,半年大修查一次,查出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每班巡视内容: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是否正常,房内有否异味。
第三条室内保持照明、通风良好,室温控制在40oC以下。
第四条密切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定时巡视,准确抄录各项数据,填写好《巡测记录》,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
第五条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第六条操作开关的标志要显着,停电、拉闸、检修时要挂标示牌。
第七条在恶劣气候环境下,要加强对设备的'巡视,发生事故时,应保持冷静,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并作好记录。
第八条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交接班、安全、防火和清洁卫生制度。
第十条任何闲杂人员等不得进入配电室内,更不得在配电室逗留;参观配电室或在配电室执行检修安装工作,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并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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