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书
担保人:,男,汉族,x年xx月xx日生,现住,身份证号码:,电话: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执行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因被执行人确有困难不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人愿以自己的财产担保,请求贵院暂缓执行。暂缓执行的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间为一年,从暂缓执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范围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金钱债务。担保方式为本人名下的房屋一套。该房屋坐落于,房产证号为:.。如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人自愿接受贵院直接强制执行担保财产。为此,请求贵院暂缓对被执行人执行,并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措施。
此致
x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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