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下午好!
按照局领导的安排,让我来讲食品安全法,压力很大,因为在坐的有许多同仁已参加过省、市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法》培训。
只能说我是与大家一起来学习这部法律、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有个人的观点,如有不正确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今年的2月28日,历时三年跨越两届全国人大,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终于出台,今年6月1日起施行,届时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7月20日国务院又公布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20__年曝出阜阳“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成为“修法”的直接动因.随后,“苏丹红”事件、PVC保鲜膜致癌事件、含孔雀石绿水产品、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食品包装袋苯超标、福寿螺事件、猪肉瘦肉精超标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频发。
20__年底,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根据修订内容,将“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名称改为“食品安全法草案”,由此这一概念首次正式浮出水面。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是我国食品产业的一件大事 , 彰显了国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心 , 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工商机关作为《食品安全法》明确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 只有准确把握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 , 深入研究具体法条 , 在具体工作中才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 才能做到准确适用法律 , 严格依法行政。
《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我今天的讲解主要以《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并结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与我们有联系的,我将详细讲解,没有联系的,一带而过。
下个月,市局将组织“红盾”杯法律知识竞赛,这部法律是考试内容之一,占的分值会很大,所以在讲解过程中,我认为容易考到的地方将重点予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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