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动员会,主要是对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的城市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专项工作评议进行动员和部署。今天的动员会是工作评议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标志着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正式启动。下面,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就做好今年工作评议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专项工作评议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既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实施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发展大局、促进和支持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对于改进政府工作、转变部门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确保区委的各项决策、人大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落到实处,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品质之城、美丽之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求。
专项工作评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方式。监督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主要监督手段包括: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和预算、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专项工作评议就是综合运用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各种监督手段,融人大常委会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和公众监督为一体,把对工作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监督结合起来,增强了监督的刚性,提高了监督的实效,有利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为开展好专项工作评议,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在总结以往述职评议、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专门制定了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这次专项工作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在办法出台后首次开展的符合《监督法》立法精神的一种新的监督活动,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今后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将选择若干关系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二)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职责。这些年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强调民生问题与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息息相关。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保障和改善民生仍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事业,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的内容和追求也在不断提高。为此,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着力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任务,努力为民生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以确保改善民生的内容和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下去。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和参与改善民生的强大合力。
(三)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应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现实需要。
去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和各级政府在刺激经济、拉动内需上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加快改善民生。正如指出的“越是困难的时刻,越要高度关注民生”。去年年底,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区政府城市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两项重要民生工作作为评议内容,并列入 年工作要点报经区委批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区委“环境立区”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手段,通过加强城市管理打造宜居的城市环境是 抢抓机遇、化危为机的生命线。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是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应对今年以来禽流感传染病疫情的根本举措。开展好这两项工作评议,正是我们积极应对当前工作实际的需要,有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了解掌握区委重部署落实情况,支持和督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区委部署,总结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扎实整改落实,努力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总之,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权的有效形式,也是围绕中心,关注民生,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要从讲大局、讲发展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工作评议的目的和意义。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足用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被评议工作涉及部门,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并以工作评议为契机,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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