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区三级领导有关指示和通知要求,我们对围绕第一阶段专题教育、规章制度完善、加强预防工作、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四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总结,现将自查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
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责任分工明确。
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审订《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
副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治理过程督促班主任、安保员、宣传员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召开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知识讲座。
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总务主任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安保员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家委会主任委员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向家长朋友宣传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知识,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二、规章制度完善情况
1、制定完善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
2、建立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预防工作方面
1、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实完善相应的器材设备。
2、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
4、要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
四、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方面
值班领导和安保人员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通过排查和调查了解,暂未发现我校存在校园欺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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