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质量要求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第四条担保方式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一方逾期交货或延期支付购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偿付未履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预付定金的,预付定金方违约,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收定金方违约,应双倍偿还。
3、乙方无故拒收产品或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被拒收货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甲方逾期交货或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
因受气候原因影响交(提)货时,经双方协商,交货日期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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