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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感调查报告

2023-08-09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家庭和睦是幸福第一标准

  幸福感调查,是从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居民健康、社会文明、生活环境入手,围绕居民在经济状况、家庭状况、就业状况、健康状况、社会状况、环境状况等方面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开展调查。

  调查报告显示,70%的被访市民感觉幸福。在被调查的750人中,回答“很幸福”的比例为16.13%,回答“幸福”的比例,为53.87%;倾向于感觉不幸福的比例为30%,其中,8.53%的被访市民认为自己生活得“不太幸福”。

  从调查结果来看,市民对幸福感构成因素的价值取向中,认可度高低依次是家庭和睦(81.7%)、身心健康(80.8%)、生活环境(65.5%)、社会保障(64%)以及经济收入(61.5%)、人际关系(57.1%)、理想职业(50.1%)等。

  调查报告显示,有婚姻的居民71.93%感觉幸福,而未婚居民仅有59.83%感到幸福,离异居民有66.67%感到幸福,独居居民中仅有47.22%感觉幸福。这说明,完整的家庭对市民来说非常重要。

  超高收入群体幸福感反倒最低

  从收入层次看,幸福感较高的人群,主要分布在月收入5001元~10000元之间,75.23%的市民感到幸福;位列第二的收入层次是20xx元以下,感到幸福的市民占73.77%;20xx元~5000元间及10000元以上市民感到幸福的分别有65.28%和64.71%,分列第三和最后一位。

  可见,幸福感高低与收入有关,但不是决定因素。有较为丰厚且稳定收入的人群,更易感受到幸福。而超高收入群体,或许有更多收入之外的因素困扰,在本次调查中,幸福感反倒位列最后。

  从文化程度看,学历越高幸福感越低。调查显示,高中以下和高中、中专学历人群的幸福感,分别为78.08%和67.01%;而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幸福感只有57.14%。这说明低学历人群比较安于现状,高学历人群有较强的危机感。

  就职业看,离退休人员和学生的幸福感,分别为86.32%和85.71%;而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及商业服务人员幸福感较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幸福感居中,分别为64.71%、65.69%。

  翔安区居民幸福感

  本次调查样本的男女比例为男性48.4%,女性51.6%。调查结果显示,两性的幸福感有一定差异,女性回答“很幸福”和“幸福”的比例均高于男性,而回答“不太幸福”和“不幸福”的比例均低于男性。

  数据显示,幸福感与年龄大小成正比,70岁以上的老年人幸福感,占94.6%;77.8%的46岁至69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感到幸福。

  从区域看,岛内外市民的幸福感介于70%~80%之间,翔安区,为80.0%。总体而言,岛内外居民的幸福感差别不显著,一方面反映出近几年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快速推进,使得岛外发展迅速提升,岛内外居民的幸福感正在趋同,岛外居民的幸福感甚至略超过岛内居民;另一方面也说明,城市的拥挤及生活成本,影响了岛内市民幸福感的进一步提升。

  政协提案为“幸福厦门”支招

  本报讯连日来,在厦门两会中,“幸福厦门”建设备受委员们关注。民进厦门市委对“幸福厦门”建设的整体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提升“幸福厦门”建设水平的对策建议,并提出《“幸福厦门”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提案认为,厦门在打造“幸福城市”方面,具有多方面的优势,不过在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当前,厦门民生事业发展与百姓的期望值尚有一定的差距,社区服务与居民需求有较大差距,在社区调查中发现,当前物业公司、业委会、开发商之间的居民公共空间利用及利益分配矛盾纠纷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物业、社区居民甚至其他部门之间引发矛盾的焦点。随着厦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也出现了一些环境问题。近几年,虽然厦门私家车的逐渐普及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个体的幸福指数,但他们也对越来越凸显的停车难、交通拥堵以及由此带来的交通事故不断上升等问题表示出强烈的担忧,并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由于私家车普及而带来的幸福感提升。

  提案建议,经济发展是“幸福厦门”建设的经济基础,在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必须以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为指导原则,树立和谐发展的理念。为此,厦门应以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为契机,合理调整经济产业结构。在推进“幸福厦门”建设过程中,厦门应当以打造公共财政体系,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增加对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生态环保、公共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投入,以更好地让厦门发展的成果为全市人民所共享。

  提案提出建议,“幸福厦门”建设需要营造一个“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培育良性的“社会心态”,这点离不开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政府信用体系,打造“诚信政府”,包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加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媒体舆论和公众对政府诚信的监督。同时,政府要组织有关机构建立非营利性的公共社会征信机构,强制工商行政管理、银行、保险、电力、电信、自来水、煤气等单位提供各自掌握的信息,建立社会基本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发布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包括进行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文化教育及企业信用管理培训,以此来提高社会主体的守信意识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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