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小学社团活动是为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本项活动以“生动、活泼、自主、发展”为主题,以推进素质教育和配合“减负”工作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使广大小学生都能积极参加文明、健康、活泼的课外文体活动为工作目标,从而达到促进小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目的。社团活动力求成效,以促进每一位学生富有个性的发展,推进我校德育工作的创新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发展,实现学校“务实抓教育,创新求发展”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活动宗旨
依据小学新课程标准,积极开展“学生社团”工作,促使更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生潜能,拓展学生特长,学生个性得到发展,从而使教师的教育水平得到提高,校园生活得到丰富,使学校教育管理再上新台阶。
三、领导小组
组长:何新中
常务副组长:姜鸿华
副组长:缪恢金徐辉罗玉萍金禄春
成员:缪恢恩林晓波黄开军吴剑飞缪欣茹杨臻
杨建军杨成成何如李施缪前昱及各班主任
四、社团种类
学生社团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以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能力为目标的社团,如计算机兴趣社团、机器人比赛社团、演讲与口才协会、节目主持人社团、校园广播社团、小记者团等;
2、以文娱、体育、艺术等方面内容为主的文化、娱乐、运动型社团,如文学爱好学生社团(文学社、诗社、经典诵读社等)、体育爱好学生社团(武术、篮球、足球、乒乓球、排球、围棋、象棋、健美操、街舞等)、艺术爱好学生社团(舞蹈、合唱、模特、戏曲、课本剧、器乐、声乐等)、兴趣爱好学生社团(集邮、书法、美术、摄影、动漫、古迹民俗探究、军事爱好者俱乐部等);
3、以志愿者组织社会服务为主要目标的服务型社团,如爱心服务社团、心理咨询社团、环保社团等;
4、以科学探究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型社团,如科技发明社、科技探究社、天文社、航模社等;
5、以中小学国家课程知识体系拓展延伸为方向的学科拓展型社团,如应用文写作社、趣味数学社、趣味化学社、物理与日常生活社、上下五千年小小论坛、人与自然和社会话吧、英语角等。
五、统筹安排,确定课程
为加强常规督促管理,避免社团活动的随意性盲目性,规定如下:
1、定活动课程: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社团活动课程。
2、定活动时间:每周一课时,两周一连排,义务教育一至二年级与地方及校本课程相结合,三至六年级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相结合;每双周周三下午第二、三两节课为社团活动的固定活动时间。
3、定活动内容:指导教师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动内容开发,研究适
合本组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初步制定社团活动教学计划。
4、定指导老师:学校每个社团小组设主持教师一名和指导教师若
干名,每位教师均要主持或参与指导一项社团活动。
5、定活动地点:确保各社团活动小组有固定的活动地点。
6、定活动资金:学校确保各社团活动开展的资金支持。
六、社团管理
1、政教处可依据本校的特色,并结合学生的兴趣、师资以及场地等条件,拟订本学期所开设的社团,原则上人数达6人以上方可成立。成立后由政教处具体负责管理,教务处、教研处、校办、总务处、各年级组等部门积极配合。
2、社团必须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我校名称。
3、各社团所制订的社团工作计划须报政教处审核,经学校社团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进行实施。各社团的培训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相抵触。
4、每社团指导老师一至两名,由教研组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组织、计划、执行、评价、总结等工作。
5、社团活动是教学活动的延伸与重要补充,不得利用上课时间从事社团活动。以校内活动为原则,若要参加校外活动或假日活动,需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核准。
6、各社团举办大型活动或跨社团活动时,应将活动实施计划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实施。并于活动后一周内提出活动报告,送交社团活动领导小组。
7、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各项对外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8、各社团应积极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封面(社团全名、指导老师姓名)、目录,内含社团章程、社团简介、活动计划、工作总结、成员名单、等第评价等。
9、学校每学年按《大地小学社团管理办法》和《大地小学社团评价细则》进行管理与评价,对于表现突出的社团和指导老师,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
七、具体活动措施
1、社团要本着学生自愿和教师选拔、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报名。
2、每次活动,师生准时地到达活动地点。每次活动开始,主持及指导老师一定要先在社团活动点名册上清点人数再训练,没到的学生要弄清去向并在记录册上写明。
3、各社团教师拟定活动计划,每周备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记录册填写完整过程清楚。学生活动时老师不干其它有碍于指导的事,不允许让学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动。活动时间未到,学生不得提前脱离活动状态。
八、社团活动实施要求
1、三定四统一:“三定”即学校要定好社团项目、定好主持人和指导教师、定好活动场所;“四统一”即全校统一课时(每周一课时,两周一连排,义务教育一至二年级与地方及校本课程相结合,三至九年级及高中阶段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相结合)、统一时间(每双周周三下午第二、三两节课)、统一考核、统一发证;
2、三个全覆盖:即社团活动要覆盖全校(包括村小和教学点)、覆盖每一名教师(每位教师均要主持或参与指导一项学生社团活动)、覆盖每一名学生。
3、学校每个社团主持人为该社团开展活动的安全直接责任人,每次活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4、必须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添置必要的设施、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
5、任何社团不得以开展社团活动的名义向学生收取学费和杂费,学生个人参加活动所需物品由其自行购买,学校和教师不得代购或代办。
6、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社团活动的成效,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教师的带领和指导下,开展所选项目巩固性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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