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发[20__]3号)和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我县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和生产效率,促进农业转型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现就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民主体、合力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按照发展与规范、规模与质量、示范与创新、指导与管理并重的要求,以培育家庭农场为抓手,努力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着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实现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我县发展家庭农场总体目标为:全县实现发展100个家庭农场,培育市级以上规范化家庭农场40家以上,创建省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2家以上。
具体目标为:达到“三个一批”,先培育一批,对目前已经具备家庭农场申报条件的,要积极鼓励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实现法人式生产经营管理;再辅导一批,对已经从事规模种养殖的经营主体、有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意愿和经过培养能够发展成为家庭农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使其在短期内达到家庭农场的生产要求,每个行
政村要辅导完成一个以上;储备一批,对那些具备种养大户雏形的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农户,要加强跟踪服务,引导其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商业化生产经营方向发展。
三、推进措施
要积极鼓励引导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民家庭等主体投资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从事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开发,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型经营主体,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紧密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格局,针对农、林、牧、渔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示范型家庭农场的创建。指导家庭农场开展“五化”标准建设,即生产标准化、管理科学化、营销网络化、经营市场化、产品品牌化,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态,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1、大户、老板创办一批。鼓励现有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大户、企业老板向家庭农场方向发展,因势利导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引导农民向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鼓励专业农户流入其他农户土地,引导专业大户发展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使其成为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这类家庭农场要成为当前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组成部分,比例占60%以上。
2、村组干部领办一批。鼓励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利用对本地农业发展资源情况、生产环境熟悉等优势,积极创办各类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家庭农场,这一类是当前发展家庭农场的补充,能起到示范带动性作用,要占到30%以上。
3、农技人员帮办一批。乡镇机关干部、农技工作人员凭借自身的技术、资金等优势,对当前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扶持,帮助其实现家庭农场的目标。这种科技帮办式家庭农场所占比例虽小,但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有很大的影响力,要占到10%左右。
4、扶持一批。从明年起区农口部门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提上重要日程,优先申报项目,通过市级以上的项目扶持资金优先扶持在经营管理上效益好的家庭农场。金融部门将加大对实力强、信誉好的示范性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力度,从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不断拓展信贷业务,扩大有效信贷投入。今年底将组织一次评选活动,评选出十佳家庭农场,每家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滞后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1、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家庭农场列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扎实推进。
2、营造氛围。广泛宣传申办家庭农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积极引导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成立家庭农场;积极树立家庭农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家庭农场发展的工作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3、强化服务。工商部门要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提供“绿色通道”;农业部门要开展跟踪服务,对已办理证照的家庭农场实行定期或不
定期回访,积极主动帮助其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提高农场经营水平,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4、加强考核。将家庭农场发展纳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家庭农场的政策落实,建立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督查办将不定期督查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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