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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代理委托书

2021-08-24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本人(法人)(授权人)兹委托 (被授权人)代理本人(本法人)在贵营业部就证券交易有关业务活动,处理以下事项:

  一、代理权限:全权委托,其代理权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开户(含资金账户、沪深证券账户)

  2、代理签署《客户开户档案》及附件等法律文书

  3、办理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并签约(含撤销、变更存管银行、资金转账等)

  4、证券交易委托(含证券买卖、查询、新股申购、配股、交割、权证交易等)

  5、开放式基金委托(含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分红方式修改、转托管等)

  6、各类委托方式的开通及取消

  7、修改、重置密码

  8、转托管、指定交易和撤销指定交易

  9、账户冻结解冻、挂失补办

  10、销户(资金、证券账户)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本人(法人)向贵营业部书面撤销本委托书之日止。

  三、本人(法人)郑重承诺:

  1、被授权人具有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

  2、被授权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及委托书生效期内所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本人(法人)操作行为,其后果由本人(法人)承担;

  3、本委托书内容真实、有效。

  四、其他说明事项:

  除经国家公证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变更和撤销等事宜需在证券营业部营业场所完成。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授权委托书需公证的,经公证后,授权委托书方可有效。

  授权人签名: 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名:

  (法人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有效期截止日: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手机: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资金账号: E-mail地址: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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