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幼儿的健康管理,保护幼儿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检查
1、入园检查制度:按照托幼机构要求对新入园幼儿、插班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保健医生,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2、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按照托幼机构要求根部不同岗位职责,检查合格后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
1、在园的幼儿每年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体组织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对比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幼儿,园方要另外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
3、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
4、保健医生组织幼儿体检前要进行谈话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发现问题,即采取措施,对法定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做好隔离、消毒措施,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6、设专人做好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幼儿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三、健康档案管理
1、保健医生负责整理、统计幼儿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幼儿体检表。
2、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毕后及时归还、归档。
3、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