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师风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师风师德是校风的灵魂。为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师风师德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根据《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用以规范我校师风师德。
一、师风师德规范
(一)政治思想规范
1、学习先进文化、引领先进文化、宣传先进文化是师德的灵魂,是教师必备的思想素养和道德品质。教师要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热爱祖国。
2、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散布有违国家政策、法规或其它不健康的思想和理论,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结社。
3、教师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4、教师应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以立德、学以立身、学以立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修养。
5、师德师风是校风的灵魂,教师要成为“团结、创新、求是、文明”校风的创立者、实践者。
(二)业务工作规范
1、教师的业务能力是师德师风的核心,是爱岗敬业的基础和前提,教师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学生教学管理中。
2、教师应勤于钻研业务,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仅要精通本专业及所任课程的学科内容,而且在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和高度方面有所发展。尤其是本专业动手能力方面要不断提高,使自己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
3、教师要以学术大师和名师为楷模,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科学民主,勇于探索,追求创新,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同时还应有不耻下问,虚心请教,深入实践的精神。
4、教师应积极从事科研推广工作,加强学术交流。关注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科学、新技术,扩充和丰富自己的知识能力。
5、教师应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积极投入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
6、教师要讲究教学技巧和艺术,大胆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关注学科发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同时要认真钻研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相应的教学计划,科学合理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7、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和剽窃他人成果。
8、教师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本职业务。
(1)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要求,执行教学大纲,充分备课,认真讲授;按时、认真、热情答疑;及时保质保量批改作业;认真监考和批阅试卷。对于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得敷衍应付。
(2)任课教师遵守教学计划,维护和优化课堂秩序,保证教学时间,严格教学和考试纪律,反对自由散漫、徇私舞弊作风。
(三)教书育人规范
1、教书育人是师德师风的重点,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根本要求。教师要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遵循教学规律,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
2、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学生第一的观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既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不偏袒学生错误,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要教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科学方法论教育,使学生领悟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在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过程中,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青年学生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的特点,因材施教。使人成人。真正使“金子让其发光、使矿石炼成钢、使泥沙烧成砖”。
5、教师必须廉洁从教,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
6、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教育对象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7、任课教师应对授课秩序全面负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旷课、迟到、早退情况,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
8、教师应无条件兼任学生班主任。
9、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不得视而不见。
(四)为人师表规范
1、教师要以良好的教风和师德风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学生,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
2、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并以自己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等特有的人格魅力成为学生的楷模。
3、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4、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维护集体声誉和他人名誉。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建设发展,从自我做起,为学校的事业贡献力量。
5、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尊重同事,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二、师风师德建设
1、师风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实践今后将不断丰富和深化。
2、师风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风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3、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负责,党办、教务处、学工处、教研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师风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师风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部署和考核。
4、学校师风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教务处、学工处、教研室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风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常规工作。
5、学校每年要树立师风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
6、教务处、学工处、教研室要采取实际活动和措施,切实培养教师的师德意识,提高教师的师风师德水平。
7、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风师德意识,确立师风师德观念,按师风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
8、将师风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风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三、师风师德考核
(一)考核方法
1、师风师德考核采取百分制,在考核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占30%,学生评价占30%,教研室评价占20%,师德考核小组评价占20%。
2、 每年底,由教务处在每位教师教学和工作范围内,以百分制就教师师风师德情况在学生中进行抽查测评,调查结果乘以40%后所得分值作为学生测评上报学校。
3、 每年底,各教研室在师风师德建设工作组织总结讲评,然后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对每位教师师风师德情况按百分制投票打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每人所得分数乘以20%后所得分值作为教研室测评上报学校。
4、 每年底,考核小组对本单位每位教师的师风师德情况以百分制投票打分,每人所得分数乘以20%后所得分值作为考核小组测评分。
5、上述四个分值相加即为每位教师本年度师风师德总分数。
6、教师师德分数折合为A、B、C、D四档,85分以上为A档;85分以下、75分以上为B档;75分以下、65分以上为C档;65分以下为D档。
7、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教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二)师风师德考核结果应用
1、将师风师德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定考核的硬指标。因侮辱学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学生集体上访、罢课;以及旷课4节以上,其师风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其教学质量考核按“一票否决”对待。对于违反师风师德规范,情节严重者还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2、当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者,不得评聘名师、优秀教师和A等教师,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同时不得评聘高一级技术职称职务;连续三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者,可解聘教师职务。
3、学校每年评选若干师风师德标兵。评为师德标兵的教师,评聘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同时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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