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既是一个幼儿园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也决定着一个幼儿园的精神面貌和人文风格。为了更好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用《教师法》、《教育法》、《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
2.不乱收费,教职工不向幼儿、家长索要钱财,推销商品,不吃幼儿食品等。
3.教职工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不参与赌博,不酒后驾车,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幼儿。
4.尊重、爱护和信任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对幼儿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5.努力搞好教研科研,提高保教质量。
6.每个教职工认真学习《好教师在我身边》,自觉向身边的好教师学习,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接受学校行风监督员、家长、社会等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承诺单位:机关幼儿园
日期:二○一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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