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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2022-03-17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根据《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智慧化养老2个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由县政府出台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县政府办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办法(试点)》、《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县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护理工作方案》、《县开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全县各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城乡总体规划。

  2、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低保专项治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政、消防、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参与的的联席会议制度,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20xx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100%,困难人员救助工程中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具体发放任务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均达到100%;

  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三)项目管理情况

  1、宣传政策到位。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各项民政民生工程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2、程序规范到位。各类资金发放类工程,严格按照申报审批审批程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

  3、公示监督到位。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困难人员救助工程资金发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档案管理到位。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

  5、资料报送及时。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及时报送,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6、责任落实到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省、市、县三级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四)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各项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及时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管理。发放类补贴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

  (五)项目产出

  1、目标完成率100%。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我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21090户,30383人,占全县农业人口3.7%,自7月1日始,全县城乡低保标准统筹,为585元/人.月,月人均补322.3元,年发放标准由4500元提高至7020元,确保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全面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按月累计发放全年农村低保金12240万元,分a、b、c三类进行管理,实行差额救助,定期复核,动态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标施保,使低保兜底保障制度得到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2).特困人员供养和机构维护。我县现有五保供养对象10280人,占全县总人口1%。其中集中供养1283人,分散供养8997人。20xx年五保户供养标准:分散每人每月560元,集中每人每月670元。累计打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7200万元。失能特困人员422人,半失能人员574人,共计发放护理补贴403万元。

  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覆盖范围,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保障农村孤儿的土地承包权益,依法惩治侵害孤儿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县共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97人,其中集中供养6名,分散供养491名。累计按月打卡发放生活补贴607万元((集中供养1-6月每人每月1300元,7-12月每人每月1450元;

  散居孤儿1-6月每人每月900元,7-12月每人每月1050元),同时在全县开展孤儿走访、调查和评估工作,切实保障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4).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年度共救助各类求助人员213人次,其中男性156人,女性57人,救助缅甸籍未成年1人。在严寒、酷暑等极端天气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并组织实施专门救助行动4次。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9名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等病人及时医疗救治;

  通过优化救助服务,充分利用救助管理机构现有设施开展照料服务。建立受助人员返乡地域间联动协作机制,年度提供返乡救助88人次。

  5).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我县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120人,每人每月6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347人,按月足额打卡发放护理补贴949.46万元。,生活补贴871.89万元。

  6).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配建率达到85%以上,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9个、社区和村级养老服务站95个,覆盖率达到60%。

  (六)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影响较好。各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按标准按时打卡发放到户。各类津贴、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生活困难各类民政群体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的民政事业的发展。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均运行有序正常,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发挥了全社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的作用。

  二、主要亮点做法

  (一)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全县共有公办敬老院35所,其中转型为公建民营5所,未入住人员3所。社会办养老机构10所,总建设床位8806张,其中护理床位2663张,比例达到30%;

  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6家100%设立了医务室;

  利用社会力量运营养老机构床位占比达45%。自20xx年,我县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县敬老院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每所敬老院平均50万元。按照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情况要求,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工作人员、设置配套用房、敬老院院内外修缮粉刷、院民寝室和公共用房添置彩电、空调和沙发等基础设施,更换院民床单被套等。截至目前27所敬老院完成服务质量改造提升任务。35所敬老院全部取得消防许可或备案。

  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县社会办养老院服务质量星级评分表》,对10所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逐项检查评分。根据得分情况,评定三星4家,二星4家,一星2家。全年发放奖励资金44万元.

  (二)集中护理创新模式

  自20xx年元月8日,县第一家通过公建民营转型专供全县特困供养五保老人护理的护理院试运营以来,已累计入住234位失能人员,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联合卫生部门,对全县特困人员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全县共评估出特困失能人员996人,鼓励特困失能人员入住失能人员集中护理点,或当地敬老院。集中供养460人,集中供养率46.2%。对不愿意集中供养的特困失能人员签订协议书,并责令乡村加强监护,确保分散供养特困失能人员生活安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困供养人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年服务达8600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生工作相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一是收入评体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保民生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保民生社会救助制度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医疗救助等,在实施中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问题。

  2.看病难问题仍比较突出。五保对象大多年老体弱,患病率高,看病交押金及患大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巨额费用新农合报销外尚有很大缺口,看病难仍是目前棘手的事情。

  3.基层救助网络信息化共享不够,部门间资源共享不足。在目前基层工作人员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如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将显得尤为重要。

  四、下步工作及意见建议

  1.完善保民生的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与其他社会组织间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调行动,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办理各类民生工作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

  2、目前我县城乡养老服务服务中心覆盖率已达60%,可在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方面存在不足。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3、强化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坚持分级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尤其是加强职业道德培训,让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的民政工作真正发挥好社会建设兜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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