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就长沙 公司豪廷广场土方运输工程一事,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双方秉着平等互利、诚信合同的原则达成如协议:
一、工程运输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长沙市马王堆豪廷广场土石方运输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芙蓉区马王堆
3、承包内容:土石方运输
二、承包方式
1、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公里(人民东路东6线弃土场),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 公里 元(汽车东站边弃土场),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 公里 元(人民东路东11线弃土场)。
2、若甲方原因造成误工或停工一天甲方负责乙方每天每辆车500元(伍佰元)误工费,若甲方不履行时,乙方有权停工(除天灾、地震、下雨、战争之外)。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指派一位专业人员每天下午7点钟把所有票证收齐,交管处核准开收据。甲方确认乙方专业人统一结账,工程款由甲、乙双共同发放,每辆车付清当天现款。
2、乙方车辆运输每天运输款20:00点前必须结清(也即第2天晚上20:00点前结清第1天晚上的所有运输款项),当天的运输款依此类推,否则乙方有权停车。
四、甲方责任
1、甲方给每辆车壹仟元放车费,在签合同时付给乙方,动工后在工程运输款中扣还给甲方。
2、乙方在收起甲方壹仟元放车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达目的地,否则未到工地乙方在1日之内把钱退还给甲方。
3、甲方确定好运输道路畅通,确保工作顺利施工。
4、开工前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好合法包进场的手续,对于城管、交警、运输道路、国土办、路政、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手续,如在运输途中有上述单位或个人出面干涉,甲方出面协调,费用由甲方自付。
5、甲方必须有7天以上的工程期。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20xx年否则须赔偿甲方工地出土方准备工作(挖机、人员、办理的运输核准证的一切费用共约3000元每天)。
2、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按甲方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施工。
3、车辆进场后,乙方应负责做完本工程,不得随便进出。
4、车辆进场后,不能以各种借口轰台起价,不得集众闹事,否则后果自负。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双方违约金为每辆伍仟元整,若互相争议时可到有关部门仲裁。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期完工结清款后一并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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