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改革,形成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结合新韶镇实际,现将我镇13个村(居)划分为四个网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具体的人,强化日常巡查、处置、监督,制定管理方案如下:
一、网格划分
根据村(居)的位置分布,将全镇13个村(居)划分为四个网格。设总网格长1名和网格长4名。网格管理组成人员由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涉及领域的职能部门相应岗位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人员岗位有调整时,由接任该岗位的工作人员补充。
(一)网格人员分组名单
总网格长:
第一网格长:
成员:
第二网格长:
成员:
第三网格长:
成员:
第四网格长:
成员:
(二)区域划分
第一网格负责区域范围:黄金村、水口村、黄浪水村
第二网格负责区域范围:大陂村、东山村、陈江村
第三网格负责区域范围:府管村、侯山村、石山村
第四网格负责区域范围:东河村、东联村、莲花村、韶东居委
二、网格职责
1.总网格长统筹负责全镇网格管理事宜;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
2.网格长统筹负责本网格管理区域内的执法事宜。对违法线索进行初步线索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督促跟进后续整改工作的持续开展。
3.各网格小组巡查重点是各类土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农业生产等领域的违法行为。
三、网格工作流程
(一)违法线索发现
各网格小组每周对其负责的网格区域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对于上级交办或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有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的违法线索,应填写《行政检查记录表》(附件1),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线索内容等基本信息。
(二)违法线索核查
网格巡查人员主要核查以下内容,并收集相关证据。
1.涉嫌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了解并记录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及户籍等个人信息)。
2.涉嫌违法的基本事实:
(1)拍照取证:对现场拍照记录(统一用水印相机),要求拍摄的'照片要有全景和局部的,周边有明显的参照物。
(2)对违法线索的基本事实进行全面的了解;通过询问当事人(负责人)、走访村委会干部以及四邻村民等对违法事实进行全面的了解。
3.经初步核查后,填写《行政检查记录表》(附件1),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进行研判分析。
(三)核查结果分类处理
1.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属于镇自身执法管辖的,立即启动执法程序,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2.持续跟进线索
属于职能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案件,并做好后续跟进工作,针对案件不同情况,制定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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