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管理,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立,依法从严治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及短期培训学员的管理。
一、学校作息安排
每学期按教务科安排执行。
二、管理要求
1、周日晚19:30至下周周六下午16:00,住校生一律不许出校门。有特殊情况者,须提前向班主任报告并凭校门出入票出入校门,学校大门门卫不得随意放行。
2、封闭管理期间期间,学生公寓大门每天上午8:00-11:20、下午14:30-16:00,晚上19:30-21:00封闭。
3、学生必须准时到教室、示范室、操作室、运动场地和劳动场所上课,不准滞留宿舍;上课时间不允许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宿舍的,需凭班主任签署同意的证明材料方可进入。上体育课的应在公寓大门封闭前做好相关准备。
4、市区内的住校生周六晚可以回家住宿,不回家住的必须按时回校;市区外的住校生周末或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回家。
5、住校生星期日晚上19:30以前必须回校参加晚点名和自习。
6、学生超过22:30进入学校大门和公寓大门的,门卫应在《出入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7、晚上22:30学生一律不准出公寓大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出大门者,门卫必须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在《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8、学生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走读生、外宿实习生不准留宿校内。
9、非住校生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大门,有特殊情况须进入,必须征得学生工作科或值班老师的同意,并在《出入登记表》上记录。
10、学生如有违犯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学生工作科按《学生奖惩条例》的有关条款处理。
三、学生离校规定
1、节假日离校规定
(1)学生节假日离校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洁责任卫生区的清洁工作;
(2)认真检查教室、宿舍门窗是否完好,如不完好,必须填写公共财物报修单交后勤管理科;
(3)做好学习用具、公寓物资等物品的保管;
(4)需离校的内宿生需向班主任报告放假去向并填写不在学校住宿的申请。
2、寒、暑假离校规定
(1)寒、暑假离校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洁责任卫生区的清洁工作;
(2)认真检查教室、宿舍门窗是否完好,如不完好,必须填写公共财物报修单交后勤管理科;
(3)移交好电视机,教室钥匙由班主任管理;
(4)做好学习用具、公寓物资等物品的保管;
(5)按学校要求归还图书;
(6)放假后不直接回家的学生需向班主任报告放假去向;
3、实习离校规定
(1)离校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洁责任卫生区的清洁工作,并做好教室、宿舍的移交;
(2)移交好电视机,电话等公物;
(3)按学校要求归还图书;
(4)按规定交清费用,归还借书证,文明离校;
4、毕业离校规定
(1)离校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洁责任卫生区的清洁工作,并做好教室、宿舍的移交;
(2)移交好电视机,电话等公物;
(3)按学校要求归还图书;归还借书证;
(4)按规定交清费用,归还校牌及所借物品;
(5)领取毕业证、技术等级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户口关系迁移证、档案材料,文明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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