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教师等的决定:
上一学期,我校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和众多家长的鼎力支持下,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安排部署,全体教师辛勤耕耘,同学们勤奋刻苦、认真学习、全面发展,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根据崇岗寄宿制小学《教育教学奖惩办法》的规定,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使我校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像王鸿利等三好学生24名,涌现出了像徐福等优秀班干部9名,涌现出了像刘丹等优秀少先队干部9名,
张学芳老师荣获局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李常乐、张彦老师分别荣获县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刘兴国、李聪、李少敏分别荣获校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学校希望受表彰的师生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我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再创辉煌的佳绩。同时,希望全体学生向受表彰的学生学习,学习她们努力读书,顽强拼搏,保持先进,再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奋斗还要看将来。希望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鼓舞作用,在全体师生中进一步掀起立志修身,努力学习的高潮。勉励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戒骄戒躁,刻苦钻研,顽强拼搏,不断取得更大的进步,成就人生远大理想。
特此决定。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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