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赡养人:性别:女年龄:68岁
住址: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10号楼3单元401室;
身份证号:
赡养受赠人:性别:女年龄:25岁
住址: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16号楼1单元401室
身份证号:
赡养受赠人:性别:男年龄:26岁
住址: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16号楼1单元401室
身份证号:
一、基本情况
、女、家住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10号楼3单元401室。现年68岁。因其身体衰弱,行动不便,儿女无力照料,遂由外孙女,外孙女婿给予赡养照顾。
、保证继续悉心照顾、李士泉、负责其日常饮食起居,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让老人安度晚年。去世后由、负责送终安葬,并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照料之子李士泉,直至李士泉去世(具体责任义务另行协商)。赡养赠与合同范文节选!
二、赡养受赠人、赡养人承诺
1、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负责被赡养人生活、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必要时陪同被赡养人出行和外出活动,并提供交通便利;
3、被赡养人生病,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负责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负责联系医院,陪床照顾;
4、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歧视、虐待或遗弃被赡养人,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5、代理被赡养人的外部事务,帮助其领取村委(大队)等社会外界发放的补助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等;
6、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个人、组织不得干涉;
7、被赡养人去世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
8、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事宜;
为感谢、悉心照顾,愿将自己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16号楼1单元401室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赠予、。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享有在法律范围内对上述财产的一切权利。赡养赠与合同范文节选!
三、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一份,证明人保存一份。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受赠人签字:
赡养受赠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济南市高薪区孙存镇许家村许家小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