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7月12日,XX市教育局、XX市委社治委、XX市文明办、共青团XX市委联合发布《关于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安排布置在今年暑假期间,试点开展小学生托管服务。为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响应社会和群众的呼声,帮助学生家长解决暑期孩子管理问题,解决家长后顾之忧,XX市整合辖区学校、青少年宫,在辖区内相对集中试点设置了2个托管点,将为6—12岁青少年提供暑期托管服务,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一、暑期托管服务对象
有托管需要的XX市在籍1—5年级小学生。
二、暑期托管服务时间
20xx年暑期托管共开设3期,每期2周(周六、周日除外),每天9:00—17:30。第一期:7月19日—7月30日;第二期:8月2日—8月13日。第三期:8月16日—8月27日。
三、暑期托管服务人员
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工作人员由学校教职工、招募的社会专业人员、大学生志愿者、在校学生家长志愿者构成。
四、暑期托管服务内容
XX市暑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补课,讲授新课。
五、暑期托管服务原则
XX市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志愿、自愿和相对集中原则,采取XX市学校教师志愿者、招募的社会专业人员、大学生志愿者、在校学生家长志愿者参与,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相对集中参加,不得强制要求教师、学生参加。
六、暑期托管服务方式
自愿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学校点位统筹安排、统一编班,班额原则上每班40人左右,不超过50人,班数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七、暑期托管服务收费
XX市暑期托管服务遵循公益普惠原则,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按30元/生·天(每期共计300元)执行;午餐费用按照成本核算,按10元/生·餐(每期共计100元)执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
八、暑期托管服务保障
XX市暑期托管试点点位已经制定了详细的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将为每一位参加活动的青少年购买《校园托管组织者责任保险》,并与其法定监护人签订《暑期托管服务协议书》。参加学生还须提供健康情况说明。
九、暑期托管服务点位
1.
XX市青少年宫
地址:XX市XX街号
电话:
2.
XX市实验小学
地址:XX市路号
电话:
备注:有需要的家庭可于7月17-18日9:00-17:00拨打暑期托管服务点位电话咨询报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