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加快推进C村预留地的开发建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C村预留地进行成片开发,整体打造,就该地块挂牌出让前合作开发事宜,在公平合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项目内容
第一条项目名称:
A县B镇C村预留地综合开发项目。
第二条项目地点及面积
该地块位于A县B镇C村开发区六区用地总面积为23926平方米。
第二章甲、乙双方义务
第三条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将该地块的相关国土批文等材料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好土地的详细控规。
第四条乙方应承担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5个工作日内乙方汇入定金人民币300万元到甲方指定账户。
2、项目地块土地挂牌出让公示后,乙方应报名参加并应价举牌,若竞得土地使用权,应严格履行项目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及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该地块的出让
第五条地块出让价格
该地块用地公开出让的.起始价为350元/平方米
第六条付款方式
该地块挂牌出让,摘牌后,乙方在1个月内将地款分期付给甲方。
第七条竞得者应根据政府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出资进行填土、土地平整的及建设。
地块内道路、公共绿化,等基础设施。
第四章风险承担,超价分成
第八条甲乙双方承担的风险的该地块的出让为界线
1、甲方承担该项地块不能按约定期限挂牌出让的一切风险。
2、该地块出让挂牌之日起,由乙方承担无人参与竞投出让不成功或出让成交价低于350元/平方米的底价的风险,即竞拍价不超过350元/平方米,则由乙方按该价摘牌付款给甲方。
第九条若该地块出让摘牌价超过350元/平方米,则甲乙双方对超出部分按1:9进行分成。即比350元/平方米每超100元/平方米,甲方得10元/平方米,乙方的90元/平方米。
第五章其他
第十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如果本协议某一条款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应不要影响。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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