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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书

2023-07-03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l款和第2款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作了明确规定,下面是通常的撰写格式具体介绍。

  独立权利要求通常采用两段式写法,即分为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时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

  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干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即本发明所具有的,而未包含在最接近现有技术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的特征一起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限定了其保护范围。

  采用这种方式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既清楚地说明了本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关系,又强调了其自身相对于现有技术做出改进的实质内容。

  有必要说明,将独立权利要求分为两部分撰写并不影响其保护范围。

  相反,与不划分两部分的独立权利要求相比,这种撰写方式具有如下诸多优点。

  第一,有助于审查员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关系(包括相同之处和区别特征,下同),从而有助于审查员对本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能尽早做出更准确的评判,因而能加快审查程序。

  第二,便于公众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关系,方便相关领域的公众决定是否采用此项专利技术,从而有利于专利许可贸易合同的签订及专利使用费的确定。

  第三,便于公众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关系,为那些与本专利技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对手提供更多、更确切的信息,以便在授权后决定是否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第四,在一定程度上可使独立权利要求更为简明。

  因为对于那些记载在前序部分、属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内容不必进行过于具体的说明。

  正是由于上述几方面的优点,要求独立权利要求按两部分撰写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对于改进型的专利申请案,按两部分撰写能清楚划出本专利与现有技术之间的界限。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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