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5~8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由水利部安全监督司、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联合主办,武汉大学承办。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竞赛相关组织工作。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概念、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原则、水利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危险源与隐患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本质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技术等。
三、竞赛对象
水利部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分为3个阶段,具体为:
1.准备阶段
5月15日~6月7日,竞赛组委会将有关水利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资料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发布,开展单位信息核对、用户注册、完善试题库等工作。参赛单位名称已由竞赛系统全部内置,参赛人员注册时只需选择即可。如本单位名称没有出现在系统内置名单中,请及时与竞赛客服小组联系。各参赛单位要如实填报单位相关资料,便于竞赛组委会统计。
2.竞赛阶段
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可以登录“水利安全监督网”和“博安网参与竞赛。每人最多可参加答题15次,按总成绩和累计时长排名,实时显示各单位和个人的成绩及排名。
3.奖励阶段
8~9月,竞赛组委会对获奖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在“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水利安全你我他”微信平台等媒体公布。
五、竞赛流程
1.核对单位信息
5月15日~7月15日,竞赛组委会通过竞赛网站和微信对外公布竞赛平台内置单位名单,参赛单位及人员可查阅并核对本单位信息是否正确。如发现没有本单位信息或信息错误,可联系竞赛组委会进行添加、修改。
2.用户注册
6月1日~12月31日,参赛人员可以进入“水利安全监督网”或“博安网”,点击此次竞赛活动通栏标题,进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和“20xx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参赛人员可在“20xx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注册登记个人信息。帐号注册成功,两个平台均可使用。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邮箱、所在单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部直属单位、详细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6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参赛人员可登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查看竞赛学习资料,参与培训学习。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可登录“20xx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参与竞赛答题。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答题的参赛人员,在竞赛主题网站扫描对应的二维码下载答题客户端,或通过微信关注竞赛公众号“博晟安全”下载答题客户端,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直接登录系统答题。
3.完善竞赛试题库
6月1日~7日,参赛人员可以通过竞赛平台在线提交竞赛试题。6月8日~14日,竞赛组委会对提交的竞赛试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试题将纳入“20xx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试题库”,提交试题人员按照竞赛贡献分排名给予竞赛贡献奖励。
4.竞赛答题
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参与答题。竞赛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由竞赛系统自动从题库随机生成50题的试卷。答题时间为30分钟,参赛者登录竞赛客户端后点击“开始答题”按钮,进入答题页面后电脑将自动开始计时。答题页面右侧显示竞赛试题及答案选项,参赛者通过鼠标点击选项即可作答,多选题错选、漏选或多选均不得分。如未在30分钟内答完,系统将自动强行交卷。提交试卷或超时强行交卷后,系统自动显示答题用时、答题得分和正确答案(答题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且得分不少于50分时显示)。在竞赛日期内,参赛者均可答题,每人最多可答题15次。参赛人员在答题过程中,可以通过试题旁边的“错题反馈”按钮在线反馈错题。反馈的错题经过竞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按照竞赛贡献分排名给予竞赛奖励。
5.评奖
7月16日~9月30日,竞赛组委会组织评奖,并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奖金。
6.打印培训证明
7月21日~12月31日,参赛人员可登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打印培训学时证明。培训证书上的学时为参赛人员当前获得的学时。学时由两部分构成:参赛人员在竞赛中获得的竞赛学时和在培训平台学习中获得的培训学时。
参赛人员每次答题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可获得1学时,最多可获得8学时。获得个人奖的参赛人员,可获得额外的8学时奖励。
参赛人员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每学习1小时可获得1学时,6月1日~12月31日期间最多可获得20学时。
六、奖励办法
竞赛奖励包括个人奖和单位奖。具体情况如下:
1.个人奖210名。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和竞赛贡献奖,获奖人数和奖励方法分别为:
(1)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颁发证书。
(2)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3)三等奖50名,奖金300元,颁发证书。
(4) 鼓励奖:120名,颁发证书。
(5) 竞赛贡献奖10名,颁发证书。
个人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在全国水利系统范围内自动排名产生。各流域机构及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去获得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者外,顺排前三的个人将获得鼓励奖。
2.单位奖65名。奖励分为单位竞赛奖和组织奖。
(1)单位竞赛奖50名,颁发证书。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根据各参赛单位的竞赛总分最终自动排名产生。
(2)组织奖15名,颁发证书。根据各流域机构和各省参赛总分和下属单位参赛率综合评比选出。其中,部直属单位3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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