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促进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县创文办印发《20xx年灵山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创文办〔20xx〕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号召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共享文明美好家园,为我县全力建设“富强县·魅荔城·美丽乡·幸福人”新灵山提供健康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成立灵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何忠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敬昌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敬昌同志兼任,成员由赖东东、翁婷珍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创建工作任务(排在第一的为牵头股室)
(一)开展自治区卫生县城创建
按照《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xx〕46号)要求,把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与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四城”同创一并部署推进,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县城品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行动
按照灵山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灵创文办〔20xx〕1号)要求,县城主城区92个网格包保单位按照划分的网格区域和网格单位进行管理,开展宣传动员、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广告设置、主题宣传活动、文明礼仪教育劝导,对照测评指标加强问题整改,全面履行和落实网格内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职责任务。(责任单位:办公室、卫生应急股,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开展“君爱灵山”专项行动
1.开展“美丽灵山·文明市貌”市政设施改造提升行动。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建筑及设施和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医院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并能正常使用。维护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功能完好,各类指示牌、标识标线、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要功能完好、设置规范、管理到位。不断提升绿化品质和养护水平,及时补植、修剪、清理绿化苗木,实现医院绿化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2.开展“文化灵山·文明宣传”教育引导行动。
(1)媒体宣传。6月份开始,各医疗卫生单位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要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报道各单位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经验做法,持续对好人好事、志愿服务、社会新风进行报道。不断拓展、完善宣传手段,让广大市民感受到创文明城市的宏大声势,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建设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教育引导效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2)社会宣传。县爱卫办要在全县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交站点、道路路名牌、广场、公园、绿地、小区、建筑工地等设置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公益广告宣传牌,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关爱未成年人、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各医院要在显著位置设置行业规范上墙,合理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关爱未成年人、卫生健康知识、应急救护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栏,做好日常维护,长期保持。(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3)特定人群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中老年人、社区居民等为重点,通过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签订承诺书、电话调查等方式,以创文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全县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7月上旬前确保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90%。(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3.开展“清朗灵山文明上网”净化网络行动。7月前各单位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和网络公益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推进志愿服务行动
1.壮大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各网格各类组织和基层群众性招募志愿者组织建立志愿服务队伍,7月底前各单位全部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并在“桂志愿”系统登记注册。各医院要建立志愿服务站(岗),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2.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计开展群众有需求、便于志愿者参与的助学、助残、文化、科普、邻里守望、卫生健康、关爱山川河流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以及乡村振兴、慈善捐助公益活动。在农村以帮扶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开展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宣传普及、健康科普讲座、义诊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办公室、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医政医管股,县红十字会,各医疗卫生机构)
3.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增强人们对志愿服务的认知认同。积极推树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招募注册培训、嘉许回馈、服务记录、供需对接机制,搭建网络信息平台,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确保7月底前,各单位注册志愿者占单位干部职工人数的90%以上,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80%。(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推进诚信主题实践行动
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主题活动,积极倡导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引导人们真诚做人、守信做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行医、非法医疗、假药问题、养老诈骗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明确责任科室,列出任务清单,定期督促检查。建立在慈善捐助领域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对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诚信教育和培训,引导他们诚信守法经营,规范诊疗行为。(责任单位:法规监督股、医政医管股,县红十字会,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是我县当前的一件重要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要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创文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对创建任务,要紧紧围绕各自职责,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单位创建的具体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总体协调,各医疗卫生机构、局各股室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部署、落实责任。要落实专人负责创文各项工作,并及时向局创文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及整改的各项工作。创建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要及时报送局创文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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