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事由:关于做好双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事宜
内容:
为切实加强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梁河二期生态治理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该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企业管理
施工企业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好值班,主要领导履行带班制度,督促所属企业加强对工地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所属企业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工企业必须对所属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重点是: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特别是对建筑起重设备、高大支模和深基坑的排查和隐患治理、文明施工及生活区卫生,通过全面检查,消除各类隐患。施工企业要在九月二十八日前将全部项目自查完毕并将自查结果备案。
三、建筑工地应当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节假日期间继续进行现场施工的工地,应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必须保证有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缺岗,保持信息畅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负责工地日常管理,做好项目安全、治安管理工作。
2、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加班,必须加班的工地应对全体加班的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作业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及交底记录留在工地备查。
3、除特殊需要,节日期间进行重大危险源施工的,必须按照重大危险源施工、登记管理办法提前到安全站备案,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及专人进行现场监控并记录监控情况。
4、所有工地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工地食堂内要保持卫生整洁,严格按规定进行消毒。无食堂的工地,应要求有卫生合格证的餐饮单位提供食物。工地宿舍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并保持整洁;要及时清运建筑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5、完善和落实预防各类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抢险预案措施,防范并应对突发事故(事件)。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情况,快速有效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所有工地应做到施工不扰民,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和工地(声、光、尘)三大污染源,确保工地周边道路畅通,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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