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通常被评价为一部正面反映和歌颂农民起义的小说。当然,小说中描写的梁山泊的某些基本宗旨确与历史上农民起义所提出的要求有相同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水浒传》中的人物和故事,基本上都是出于艺术虚构,可以说,除了“宋江”这个人名和反政府武装活动的大框架外,它与历史上宋江起义的事件没有多少关系。
这部小说的基础,主要是市井文艺“说话”,它在流行过程中,首先受到市民阶层趣味的制约。而小说的作者罗贯中、施耐庵,也都曾在元后期东南最繁华的城市杭州生活,他们的加工,并未改变水浒故事原有的市井性质。
所以,梁山英雄的成分,有“帝子神孙,富豪将吏,并三教九流,乃至猎户渔人,屠儿刽子”,却几乎没有真正的农民;梁山英雄的个性,更多地反映着市民阶层的人生向往。这些基本特点,是首先应该注意到的。
用封建统治者的眼光来衡量,梁山上的人们当然只能算是“盗贼流寇”之流。小说要公开歌颂这样的“盗贼流寇”,并为社会所接受乃至喜爱,首先必须为他们的行为提出一种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合乎社会传统观念的解释(哪怕这种解释不可能圆满和充分),赋予这些英雄好汉以一种为社会所普遍认可的道德品格,在这种总的前提之下,来描绘他们的反抗斗争。梁山泊一杆杏黄旗上写着的“替天行道”的口号,和梁山议事大厅的匾额所标榜的“忠义”这一准则,就是作者为梁山事业所设立的道德前提。
在通常情况下,“天”这一居于人间权力之上的最高意志,总是被解释为佑护朝廷的;“道”作为合理的政治原则与道德原则的抽象总和,也是为统治阶级所专有。但另一方面,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向来也承认:当一个时代的政治情形发生严重问题时,政权本身的行为也可能是“违天逆道”的。
在这种情况下,由另一种力量出来“替天行道”,至少在表面的理论上可以说得通。而《水浒传》正是通过大量揭露北宋末政治的普遍性的黑暗现象,证明了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忠义”是梁山好汉行事的基本道德准则,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它是传统道德的范畴。尤其“忠”,首先和主要地表现为对皇帝与朝廷的忠诚,甚至梁山义军的武装反抗,攻城掠地,也被解释为“忠”的表现——“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
其实,梁山上不主张“忠”的也大有人在,像黑旋风李逵便动辄大喊“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只是这一种力量始终处在以宋江为代表的主“忠”力量的抑制下,而最终把梁山大军引到了投降朝廷的道路。“忠”的道德信条既是作者无法跨越的界限,却也是这部小说在封建时代能够成立和流传的保障。
“替天行道”和“忠义”的前提,为《水浒传》蒙上一层社会所能够接受的道德正义色彩。在这种前提下,确实包含了许多与正统观念相一致的东西,不仅是对朝廷对皇帝的“忠”,诸如对清明政治的要求,以及对“奸夫”的仇恨,也莫不如此。但《水浒传》并不因此而失去它的光彩。
它的前提其实是相当浮廓的、有时真有时假的,在这些前提下,同时也包含了许多与正统观念完全不一致的东西。小说不仅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现实,而且反映了民间、尤其是市井社会生气勃勃的人生理想。
这部以北宋末年社会为历史背景的小说所揭露的现象,实际在封建专制时代具有普遍意义。小说中第一个正式登场的人物是高俅,这个因善踢球而得到皇帝宠信的市井无赖,居然不到半年就升到殿帅府太尉的高位,从此连同他的“衙内”倚势逞强,无恶不作。
在全书正文的开端,这样写寓有“乱自上作”的意味。不仅如此,作为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权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戬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世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残暴虐的地方官。
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如此广泛的对于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在“替天行道”的堂皇大旗下,作者热烈地肯定和赞美了被压迫者的反抗和复仇行为。梁山好汉们并不是出于纯粹的主持正义的目的而“替天行道”的,他们大多本身是社会“无道”的受害者。武松欲为兄伸冤,却状告无门,于是拔刃雪仇,继而在受张都监陷害后,血溅鸳鸯楼。
林冲遇祸一再忍让,被遇到绝境,终于复仇山神庙,雪夜上梁山;解珍、解宝为了索回一只他们射杀的老虎,被恶霸毛太公送进死牢,而引发了顾大嫂众人劫狱反出登州……李逵虽然不断被他的宋江“哥哥”所斥责,但作者毕竟还是让他再三发出彻底推翻朝廷的吼声。可以说,人民的反抗与复仇权力,从未像在《水浒传》中那样得到有力的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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