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保障性住房工程门窗加工、安装事宜协商一致,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特订立以下条款:
一、结算价格:每平方米 元,不含税金。
二、材料要求:型材采用中材高抗紫外线白色共挤系列型材,玻璃采用4+8+4中空玻璃。乙方才料进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三、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安装面积结算。
四、付款方式:窗框安装完后,经甲方验收付工程总价款的 支付余额待窗扇及玻璃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扣除保修费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核实洞口尺寸,绘制窗型大样图,由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加工。
六、工期要求:按甲方制定的工程进度按时完工。
七、安全要求:乙方人员进场后,所有施工安全及用电安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八、工程保修: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乙方按本协议执行保修义务,甲方在使用工程中若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和材料质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要求赔偿。
九、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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