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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输合同合集

2022-11-14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车主、车号):(以下简称乙方)

  承运方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规格、数量,详见发货单(码单№: );

  第二条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装车时包装完整、整洁、无破损、无淋浴;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

  货物到达地点: 。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年 月 日 时;货物运到期限 小时。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按托运人及收货人要求装卸为主 。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按收货人要求验货,并要求收货人在随行的码单上盖章或有权人签字。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承运人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经收货人签收盖章后,持收货人签收单向托运人结算运费;

  承运人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经收货人签收盖章后,持收货人签收单直接向收货人结算运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应托运方及收货人的要求,临时变更运输路线、到货地点而增加运输费用的,承运方有权向运输费用实际承担人收取。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偿付给承运方给承运方违约金 元。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等而招致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给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条件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元。

  3.承运方没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给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损失的,应及时取证,积极向保险部门索赔。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托运方二份、承运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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