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食药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x年x月xx日-xx月xx日期间,我局全面扎实开展了全县化妆品标签标识(含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县辖区现有在册化妆品经营企业家,其中,专营企业家、兼营企业家。
二、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合理部署。我局接到此专项整治文件后,结合实际、全面部署、迅速安排,当即制定下发《x年x县化妆品标签标识(含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集辖区x个基层市场监管所的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会议学习了文件确定的整治重点和重点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为保证此项整治工作效果奠定了一定基础。
2、逐户排查、摸清底数。针对化妆品企业容易出现变更转让和歇业停业的行业特点,检查人员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和台账登记,通过电话询问、逐户走访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确定的检查重点对象逐一排查,着重检查辖区企业经营使用主体是否具有证照和范围,从业人员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台账信息,坚决纠正不合规定从业人员上岗现象,通过现场登记《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现场检查记录表》统计,初步摸清了全县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的底数,明确了重点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的区域分布,达到了全县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底子清楚,情况明确,台账信息登记基本准确的目的。
3、集中检查、严格执法。结合前期摸底调查所掌握的情况,在底子清、情况明的情况下,集中安排执法人员开展拉网式的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各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经营使用化妆品标签标识等合法性、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涉嫌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x年x化妆品专项整治信息内容表》所列项目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实地进行宣传普及《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着力规范经营使用企业要认真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杜绝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和违规标识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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