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有意将其所属的转让店面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
1、经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之日前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定金的补偿;
4、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一页,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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