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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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 6 一、简述验收组开展情况 ............................................ 6 二、矿井概况 ...................................................... 7 (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 ................................... 7 (二)矿井建设过程和竣工验收情况 ................................... 8 (三)矿井主要生产安全系统设置情况 ................................ 10 二、安全设施及条件自行验收情况 ................................... 18 (一)总体评价 ................................................... 18 (二)安全设施及条件存在的问题.................................... 19 (三)建议 ....................................................... 19 三、验收结论 ..................................................... 20 四、附件: ....................................................... 21 1.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各系统验收意见 ............................................................... 21 2.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 21 3.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成员名单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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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属独立扩能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kt/a。该扩建工程于2009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经过近32个月的建设,于2012年6月竣工。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12年8月起进行了联合试运转,在联合试运转期间,对主要生产安全设备故障进行了分析和处理;委托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对主要生产安全设施与装备进行了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合格;委托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矿井扩建单项工程进行了质量认证,全部认证合格;委托四川恒昌安全评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矿井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综合分析,找出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对这些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和评价,矿井整体性安全程度较好,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合格矿井。 一、简述验收组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等有关规定,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成立了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验收组由18人组成,分成安全管理与开拓开采、“一通三防”、机电运输三个小组。验收组对照批准的《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版)》,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于2012年12月30日,分别对扩建工程井下各主要生产安全系统建设情况、地面基础管理等进行了自查验收,并形成了竣工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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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井概况
金林煤矿矿区位于渠县46°方向,直线距离28km,属渠县汇东乡所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2′11″,北纬:31°03′11″。矿区通简易公路,至渠县三汇镇7km,至襄渝铁路和成达铁路三汇火车站19km。三汇镇又有州河、渠江水运之便,交通十分方便。
2007年1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达州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3号)核准为独立扩能矿井,生产规模90kt/a。
2012年4月,我矿依法取得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100002010051120064739。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坐标圈闭,开采深度:+500~±0m,矿区走向长2.1km,倾斜宽0.84km,矿区面积为1.7627km2;批准开采煤层为K13、K12、K7、夹连、K2、K1煤层。 (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
1、矿井瓦斯
根据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准2012年度全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211m3/min,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2.298m3/min,为瓦斯矿井。
2、煤尘爆炸性和煤的自燃倾向性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对我矿2006年10月和2009年8月分别提交的煤样检测报告,K13、K12、K7、夹连、K2、K1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无煤尘爆炸危险性,但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我矿K13、K7煤层有爆炸危险性,因此按有煤尘爆炸危险性进行管理。
3、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及地温
各煤层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象;未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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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温异常现象。
4、地质构造
矿区为一单斜构造,除矿区北部边界有F7断层和F8断层外,区内无次级褶曲及其它断层,地质构造较简单。
5、矿井涌水量及水文地质条件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9m3/h,最大涌水量为25m3/h。矿井属以砂岩裂隙充水为主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类型。 (二)矿井建设过程和竣工验收情况
我矿扩建工程项目,于2007年1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达州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3号)核准,生产规模90kt/a。
2008年9月,我矿委托四川华标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渠县汇东乡东升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渠县汇东乡东升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2008年10月29日,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达州市渠县汇东乡东升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经煤炭函[2008]1105号)对我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2009年7月2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渠县汇东乡东升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09]153号)对我矿扩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予以批复。
2009年8月13日,渠县煤炭生产管理局以渠县管 [2009]76号文批准我矿于2009年8月13日正式开工建设。
在建设过程中,因矿业权设置方案调整导致原设计方案出现重大修改,我矿委托四川华宇矿山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原设计进行了修改;2010年3月18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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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改版)的批复》(川经信煤炭函[2010]360号)批复同意我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修改版),建设工期16个月;2010年4月29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第二版)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0]269号)对我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第二版)予以批复。
在施工过程中,因K2煤层底板为泥岩,抗压强度低,遇水易软化,不宜布置采区巷道等原因,对原设计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2011年8月18日,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调整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部分内容的批复》(达市经信函[2011]182号)批复同意我矿调整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修改版)的部分内容,建设工期延长至2012年5月30日;2011年9月30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变更安全专篇部分内容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1]356号)对我矿变更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第二版)部分内容予以批复。
经过近32个月的建设,于2012年6月竣工。矿井扩建工程投资总额为2073.5万元(其中:矿建961.27万元,土建244.77万元,设备及工具购置和安装596.66万元,其他270.8万元),其中安全工程投入425.59万元,占工程静态投资2073.5万元的20.5%;完成安全专篇范畴的矿建、安装二类工程的单位工程总数为27个,其中矿建工程18个、安装工程9个,均经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认证合格。
2012年7月9日,经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我矿扩建工程进行了预验收,并以达市经信函[2012]199号文批复同意我矿进行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期限为5个月。2012年12月21日,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我矿安全高效矿井、瓦斯治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进行了验收,并以达市安监【20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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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文批复我矿达到安全高效矿井、瓦斯治理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标准。四川恒昌安全评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矿井扩建工程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结论为验收评价合格矿井,可以启动建设项目验收程序。矿井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监测监控系统、地面变电所设备、井下变电所设备、架空输电线路等主要设备经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合格。
现场验收时,矿井在+358m水平一采区K2、K1煤层中分别布置有1个采煤工作面,共2个采煤工作面和3个掘进工作面。 (三)矿井主要生产安全系统设置情况
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对各系统及安全管理体系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矿井已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安全工程、设施、装备,生产系统和防灾系统健全。按规定进行了联合试运转,编制了《联合试运转报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012年4月,我矿依法取得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100002010051120064739,有效期壹拾年;全矿配备正副矿长4名、技术负责人1名,正副矿长均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15名,均取得安全资格证;配特种作业人员77名,均经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其他入井工作人员全部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所有人员所持证件有效。
2012年12月,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认证合格。
矿井采掘系统在法定矿权范围内。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对我矿2006年10月和2009年8月分别提交的煤样检测报告,K13、K12、K7、夹连、K2、K1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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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煤尘爆炸危险性,但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我矿K13、K7煤层有爆炸危险性,因此按有煤尘爆炸危险性进行管理。
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监测监控系统、地面变电所设备、井下中央变电所设备等主要设备检验均合格,并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
四川恒昌安全评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矿井扩建工程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编制了《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合格。矿井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或说明。
2012年7月9日,经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我矿扩建工程进行了预验收,并以达市经信函[2012]199号文批复同意我矿进行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期限为5个月。2012年12月21日,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我矿安全高效矿井、瓦斯治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进行了验收,并以达市安监【2012】320号文批复我矿达到安全高效矿井、瓦斯治理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标准。
2、开拓与开采
矿井投产时为平硐开拓,共有2个直通地面的井筒:即+353.5m主平硐(担负矿井的进风、运输、管线敷设等任务)、+457.8m回风平硐(担负矿井的回风任务兼安全出口)。中央变电所、消防硐室及避灾硐室布置在运输平巷八字口附近。矿井开拓方式、井筒数目和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布置层位、井底车场及硐室等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矿井安全出口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矿井开采+358m水平,首采区布置在+358m水平的一采区,采区走向长约1985m,倾斜宽约100m,两个区段开采。在一采区中部K2煤层顶板15m岩石中布置有轨道上山、回风上山及行人上山。轨道上山倾角25°,斜长241m,上至+460m标高;回风上山倾角30°,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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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204m,上至+460m标高;行人上山倾角30°,斜长84m,上至+400m标高。工作面运输巷、工作面回风巷分布置在K2、K1煤层中,通过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分别与采区轨道上山和回风上山连通形成生产系统。矿井布置有3个炮掘机装工作面,即1141工作面运输巷、1142工作面回风巷、1142工作面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均采用炮掘机装工艺,其中1141工作面运输巷配备ZWY-80/15T型立爪式装载机;1142工作面回风巷、1142工作面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配备P-30B(A)型耙斗装岩机。
在一采区的K2、K1煤层中分别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共2个采煤工作面投产,即1112工作面、1121工作面,采煤工作面有两个安全出口,一个通向工作面运输巷,另一个通向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采用俯伪斜走向长壁分段密集采煤法,工作面从采区边界向采区上山方向推进;采煤工作面采用放炮落煤工艺,单体液压支柱支护顶板,全部垮落法管理采空区;工作面采用自溜运输。
采区巷道布置、首采工作面位置、工作面参数、采煤工艺等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采区及工作面安全出口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矿井开拓煤量为380kt,可采期3.25年;准备煤量为210kt,可采期1.79年;回采煤量为105kt,可采期10.8个月。矿井“三个煤量”符合有关规定。
井下未设计设置爆炸材料库。 3、矿井通风
矿井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有1个进风井,即+353.5m主平硐;一个回风井,即+457.8m回风平硐。进风井筒(+353.5m主平硐)净断面积5.38m2,回风井筒(+457.8m回风平硐)净断面积5.77m2。在+457.8m回风平硐井口地面共安设有2台主要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主要通风机型号为FBCD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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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隔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主要通风机由0.4KV双回路供电,主要通风机房按规定配备有配电设施、仪器、仪表、反风装置等。按规定进行了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和反风演习,矿井反风率61%。
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了测定,测定通风阻力为316.57Pa,等积孔为2.07m2。
矿井建立了测风制度,矿井总进风量为1812m3/min,总回风量为1860m3/min;矿井外部漏风率为2.1%,矿井有效风量率为91%。井下有害气体浓度、温度等符合规定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和风速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矿井各采区均实行了分区通风,通风系统完善,通风状况良好,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井下控制风流的通风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按规定在主要风巷中建立了测风站。
4、瓦斯防治
本矿井属瓦斯矿井,矿井编制了瓦斯治理方案,2012年12月24日,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我矿评定达到瓦斯治理示范矿井标准。矿井安装了KJ101N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经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合格。
矿井建立有稳定、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井下风流处于负压状态,有利于瓦斯排放;回风井口安装有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确保井下用风量的稳定供给,能有效的稀释和排放瓦斯;各采、掘工作面均为独立通风,能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和合理的风速,防止瓦斯积聚。
矿井建立了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了瓦斯检查的“三对口”和报表审阅签字制度。配备瓦斯检查人员20名,按规定配备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等仪器仪表。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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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总回风巷、各采掘用风地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瓦斯管理相关措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防爆措施齐全。
5、粉尘防治
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对我矿2006年10月和2009年8月分别提交的煤样检测报告,K13、K12、K7、夹连、K2、K1煤层均无煤尘爆炸危险性,但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我矿K13、K7煤层有爆炸危险性,因此按有煤尘爆炸危险性进行管理。扩建工程共设置了高位消防防尘水池1个,即+457.8m回风平硐附近+490m标高处建有一个350m3的高位水池,水源取自距井口100m的地下水,作为矿井生产、消防用水使用。井下消防洒水管路采用管径为D102×4.5mm的无缝钢管,通过回风平硐及相应的井下巷道沿途向各采煤工作面及各掘进工作面和其他各用水点静压供水。
井下主要巷道均敷设有供水管道,在采煤工面运输巷距工作面40m的地方,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30m的地方,以及各落煤点下风流方向,设置有净化风流的水幕装置。防尘系统完善,运行正常,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矿井制定有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矿井建立了测尘制度,配备有测尘仪器、设备和专业测尘人员,对矿井定期开展了测尘工作。
6、防灭火
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对我矿2006年10月和2009年8月分别提交的煤样检测报告,K13、K12、K7、夹连、K2、K1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矿井按规定建立了防灭火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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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矿井设置了高位消防水池1个,共350m3。井上设置有消防材料库,井下设置有消防材料硐室,配备了足够的消防器材。井下机电硐室采用砼碹支护,并按规定设置有两个安全出口和防火栅栏两用门;车场、机电硐室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灭火器材、装置等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在主要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井下变电所等防灭火要害地点均铺设了防火供水管路。矿井防灭火系统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系统运转正常。
7、防治水
矿井主要受上部老窑水、采空区积水及顶板裂隙含水层充水危害,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水文地质类型为二类一型。经观测,矿井正常涌水量19m3/h,最大涌水量为25m3/h。矿井为平硐自流排水方式,矿井水通过井下各巷道水沟分别经主平硐水沟自流排出井外。矿井防水安全煤(岩)柱留设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相关参数符合规定。
矿井编制了相关图纸,建立了相关台账,健全了防治水、探放水制度,制定了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配备了TXU-75A型探水钻及配套设施用于井下探放水工作。
矿井井口周围设有截水沟,防止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灌入井下。建筑物外均设置有排水明沟。
8、电气系统
矿井为双回路电源供电,一回路电源取自西坪变电站,供电电压10kV,供电距离8km,线路规格LGJ-50型;另一回电源取自三汇变电站,供电电压10kV,供电距离7km,线路规格LGJ-50型。 主平硐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内安设有2台S11-200/10/0.4kV型变压器供地面空压机、机修、监控及生产生活用电,中性点为接地方式。风井工业场地变电所内安设有S11-125/10/0.4kV型变压器2台供地面主要通风机用电,中性点为接地方式。地面主要通风机房、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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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监控室配电点为0.4kv双回路供电,其余各配电点为0.4kv单回路供电。
矿井为双回路电源线路下井,分别引自地面10kV配电所10kV不同母线段上,选用MYJV22-6/10kV,3×35mm2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单回路长约1.4km,经主平硐敷设至井下中央变电所。变电所内安设有KBSG-400/10/0.69kV型和KBSGZY-400/10/0.69kV型矿用变压器各1台供采掘设备用电,另安设有1台KBSGZY-100/10/0.69kV型变压器专供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用电。
入井电源线路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带电热备用。煤电钻、井下照明、信号采用综合保护装置供电,电压为127V。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行 “三专”供电和双风机、双电源供电,并能自动切换,“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装备齐备可靠,实现了每天一次的不停电漏电试验检查及每月一次的远端漏电跳闸试验,保证了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行。
井下高、低压供配电设备各种保护齐全,整定完善。 9、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
矿井为平硐开拓,上山开采。在一采区轨道上山内安装有1台JTPB-1.2×1.0型提升绞车,担负一采区煤炭、矸石、材料和设备的提升任务。提升绞车电控系统符合规定,各种保护装置齐全,经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检测合格。矿井串车提升的各车场均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室,有可靠的跑车防护装置、阻车器和挡车栏,在上下车场安设有发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主平硐、运输平巷选用CDXT-5J型矿用防爆蓄电池机车运输;工作面运输巷选用SGB420/22型刮板输送机转载。井下设置的路标和警标醒目,机车及人力推车距离符合规定。
矿井空气压缩站设在+353.5m主平硐工业场地内,站内安设有1台CG-20/BG型空气压缩机和1台VF-13/7型空气压缩机,1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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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备用;压风管路主干管为DN102×5mm无缝钢管,沿+353.5m主平硐敷设至井下;井下支管为DN57×4.5mm无缝钢管。井下主要巷道均敷设有压风管道,并每隔100m设置支管及阀门供井下用风。在井下机电硐室、避难硐室、采煤工作面、各掘进工作面等处均设置压气支管及阀门,供井下压风自救。压风自救系统为AYH-1A型,每组设置5个急救袋。
10、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装备有一套KJ101N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主机2台设置在地面监控室内,1台工作,1台备用;井下中、小分站采用KJ101N-F型共6台;传输电缆型号为PUYV31-1×4×1,经主平硐进入采区工作面;在井下采煤工作面、各掘进工作面、工作面回风巷、回风石门、回风平硐、机电硐室等地点设置各类传感器44台,其中瓦斯传感器15个,风速传感器2个,温度传感器2个,负压传感器1个,风门开闭传感器6个,设备开停传感器5个,馈电传感器5台,风筒传感器3个,粉尘传感器5个。分别对矿井瓦斯、风速、温度、负压、风门开关、设备开停、馈电、风筒、粉尘等进行实时监测监控。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经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合格,目前配备备用充足,各类传感器设置位置符合AQ1029-2007相关要求。配备有4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各类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和报表、记录齐全。监控系统设备按《AQl029—2007》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进行了调试和校正。
11、矿山救援、保健与安全培训
矿井自设有矿山辅助救护小队,配备救护队员9人,并配有4h型氧气呼吸器9台、苏生器2台、急救包、救护担架、必备药品等相应的救护装备;同时与达州市矿山救援大队签订有救护协议。矿井配备有自救器280台。井口保健站等设置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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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矿井有完善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入井人员按规定佩带符合规定的矿灯、自救器及其他个体防护用品。
矿井实行“矿一科一队”三级管理。设矿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副矿长1人、生产副矿长1人、机电副矿长1人、通风副矿长1人。设置有通防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监科、调度室、财供科、综合办公室等,同时设有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和通风安全监测领导小组等安全管理机构。全矿有工程技术人员4人。配备15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15名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全矿安全监督管理,各科室配有兼职安全员。
矿井现有员工220人,其中井下员工140人,安全定员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特殊工种人员配备共计77人:其中安检查工15人、瓦斯检查工20人、井下电钳工4人、机车司机4人、爆破工12人、监测监控工4人、信号把钩工4人、主要通风机司机4人、绞车操作工2人、测风测尘工2人、耙矸司机4人、探水工2人。
矿井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种岗位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等。矿井管理制度健全。
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等“六大系统”的建设符合《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安全设施及条件自行验收情况 (一)总体评价
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扩建工程建设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矿井基本按照《安全专篇》设计要求设置了主要生产安全系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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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经检测检验或性能测试合格;矿井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符合要求,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健全,基本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二)安全设施及条件存在的问题
1、地面消防材灭火器具配备种类不足,井下机电硐室灭火器配备数量不够,
2、辅助救护队队员9名,已经达州市矿山救援大队培训,还没取得上岗资格证,部分救护装备数量、种类不足。
3、矿井个别工种特种作业人员人数配备不足,目前正在培训中。 4、紧急避险系统部分设施、设备不够完善。 (三)建议
1、加强通风设施质量管理,确保通风设施设置合理、可靠。严格按要求开展矿井反风演习。投产后按要求进行瓦斯参数实测,并加强通风瓦斯管理,严防通风瓦斯事故。
2、加强顶板管理,提高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特别要加强地质构造带的顶板支护。
3、加强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建立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制度,进一步完善矿图、台帐及防治水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4、认真做好粉尘测定工作,采掘工作面严格按要求实行湿式打眼,完善防尘隔爆设施。
5、加强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尤其要加强提升设备安全管理,完善防跑车装置,保证其运行安全可靠。加强安全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定期校验传感器,保证安全监控有效;
6、完善井下有害气体定期检查管理制度。
7、加强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定期调校各类传感器,确保监控
19
系统可靠运行。
8、严格按设计要求配备地面消防材料库及井下机电硐室灭火器具,保证消防需要。
9、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完善紧急避险系统。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组通过对该项目各主要生产安全系统及安全管理体系现场验收和查看资料,认为:
1、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合格 2、开拓与开采 合格 3、矿井通风 合格 4、瓦斯防治 合格 5、粉尘防治 合格 6、防灭火 合格 7、防治水 合格 8、电气系统 合格 9、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 合格 10、安全监控系统 合格 11、矿山救援、保健与安全培训 合格
综合以上,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合格。
验收组组长(签字):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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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件:
1.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各系统验收意见
2.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3.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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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
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必备条件验收组意见:
矿井已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安全工程、设施、装备,生产系统和防灾系统健全,按规定进行了联合试运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矿井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其他入井工作人员全部经过培训中心培训并考试合格。
2012年12月,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认证合格。
矿井采掘系统在法定矿权范围内。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瓦斯矿井。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对K13、K12、K7、夹连、K2、K1煤层采样检测,煤的自燃倾向等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但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我矿K13、K7煤层有爆炸危险性,因此按有煤尘爆炸危险性进行管理。
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监测监控系统、地面变电所设备、井下中央变电所设备等主要设备检验均合格,并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
四川恒昌安全评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矿井扩建工程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编制了《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合格。
经现场检查,矿井具备竣工验收必备条件,验收合格。
验收负责人(签字):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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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开拓与开采验收组意见:
矿井共有2个直通地面的井筒:即+353.5m主平硐(担负矿井的进风、运输、管线敷设等任务)、+457.8m回风平硐(担负矿井的回风任务兼安全出口)。
矿井开采+358m水平,首采区布置在+358m水平的一采区,采区走向长约1985m,倾斜宽约100m,两个区段开采。在一采区中部K2煤层顶板15m岩石中布置有轨道上山、回风上山及行人上山。工作面运输巷、工作面回风巷分布置在K2、K1煤层中,通过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分别与采区轨道上山和回风上山连通形成生产系统。在一采区的K2、K1煤层中分别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采用俯伪斜走向长壁分段密集采煤法,放炮落煤工艺,单体液压支柱支护顶板,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矿井“三个煤量”符合有关规定。井下未设计设置爆炸材料库。 经现场检查,矿井开拓方式、井筒数目和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布置层位、井底车场及硐室、采区巷道布置、首采工作面位置、工作面参数、采煤工艺等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矿井、采区及工作面安全出口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验收合格。
验收负责人(签字):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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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通风系统验收组意见: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有1个进风井,即+353.5m主平硐;一个回风井,即+457.8m回风平硐。进风井筒(+353.5m主平硐)净断面积5.38m2,回风井筒(+457.8m回风平硐)净断面积5.77m2。在+457.8m回风平硐井口地面共安设有2台主要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主要通风机型号为FBCDZ-№15型隔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主要通风机由0.4KV双回路供电,主要通风机房按规定配备有配电设施、仪器、仪表、反风装置等。按规定进行了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和反风演习,矿井反风率61%。
矿井总进风量为1812m3/min,总回风量为1860m3/min;矿井外部漏风率为2.1%,矿井有效风量率为91%。井下有害气体浓度、温度等符合规定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和风速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经现场检查,矿井总进风量、外部漏风率、有效风量率满足要求,井下有害气体浓度、温度等符合规定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和风速、井下控制风流的通风设施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验收合格。
建议:加强井下通风设施管理,确保风流稳定。
验收负责人(签字):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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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瓦斯防治验收组意见:
本矿井属瓦斯矿井,矿井建立健全有稳定、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井下风流处于负压状态,有利于瓦斯排放;回风井口安设有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确保井下用风量的稳定供给,能有效的稀释和排放瓦斯;各采区实行分区通风,各采、掘工作面均为独立通风,能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和合理的风速,防止瓦斯积聚。
矿井建立了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了瓦斯检查的“三对口”和报表审阅签字制度。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等人员下井均按规定携带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通风瓦斯日报由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制度;矿井总回风巷、工作面回风巷及各采掘用风地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瓦斯管理相关措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防爆措施齐全。
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
建议:进一步加强瓦斯监控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验收负责人(签字):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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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粉尘防治验收组意见:
在+457.8m回风平硐附近+490m标高处建有一个350m3的高位水池,水源取自距井口100m的地下水,作为矿井生产、消防用水使用。井下消防洒水管路采用管径为D102×4.5mm的无缝钢管,通过回风平硐及相应的井下巷道沿途向各采煤工作面及各掘进工作面和其他各用水点静压供水。
井下主要巷道均敷设有供水管道,在采煤工面运输巷距工作面40m的地方,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30m的地方,以及各落煤点下风流方向,设置有净化风流的水幕装置。防尘系统完善,运行正常,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矿井制定了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建立了测尘制度,配备有测尘仪器、设备和专业测尘人员。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符合规定。
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
建议:进一步加强防尘管理,定期对粉尘进行测定。
验收负责人(签字):
二0—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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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灭火系统验收组意见:
矿井设置了消防水池1个,共350m3。井上、井下设置有消防材料库,配备了足够的消防器材。井下机电硐室采用砼碹支护,并有两个安全出口和防火栅栏两用门,井下各硐室内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灭火器材、装置等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在主要巷道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各一个,管口配备有消防水龙带快速接头,供井下消防及冲洗巷道用。矿井防灭火系统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系统运转正常。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
建议:进一步完善防灭火系统,建立和完善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验收负责人(签字): 二0—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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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 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防治水系统验收组意见:
矿井主要受上部老窑水、采空区积水及顶板裂隙含水层充水危害,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水文地质类型为二类一型。经观测,矿井正常涌水量19m3/h,最大涌水量为25m3/h。矿井为平硐自流排水方式,矿井水通过井下各巷道水沟分别经主平硐水沟自流排出井外。矿井防水安全煤(岩)柱留设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相关参数符合规定。
矿井编制了相关图纸,建立了相关台账,健全了防治水、探放水制度,制定了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配备了TXU-75A型探水钻及配套设施用于井下探放水工作。
矿井井口周围设有截水沟,防止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灌入井下。建筑物外均设置有排水明沟。
建议:
1、进一步查明本矿及邻近矿井老窑和采空区范围及积水情况。 2、定期清理井下水沟,确保水流畅通。
验收负责人(签字):
二0—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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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系统验收组意见:
矿井为双回路电源供电,一回路电源取自西坪变电站,供电电压10kV,供电距离8km,线路规格LGJ-50型;另一回电源取自三汇变电站,供电电压10kV,供电距离7km,线路规格LGJ-50型。 主平硐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内安设有2台S11-200/10/0.4kV型变压器供地面空压机、机修、监控及生产生活用电,中性点为接地方式。风井工业场地变电所内安设有S11-125/10/0.4kV型变压器2台供地面主要通风机用电。地面主要通风机房、压风机房、监控室配电点为0.4kv双回路供电,其余各配电点为0.4kv单回路供电。
矿井为双回路电源线路下井,分别引自地面10kV配电所10kV不同母线段上,选用MYJV22-6/10kV,3×35mm2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单回路长约1.4km,经主平硐敷设至井下中央变电所。变电所内安设有KBSG-400/10/0.69kV型和KBSGZY-400/10/0.69kV型矿用变压器各1台供采掘设备用电,另安设有1台KBSGZY-100/10/0.69kV型变压器专供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用电。
井下照明、信号采用综合保护装置供电,电压为127V。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行 “三专”供电和双风机、双电源供电,并能自动切换,“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装备齐备可靠,实现了每天一次的不停电漏电试验检查及每月一次的远端漏电跳闸试验,保证了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行。
井下高、低压供配电设备各种保护齐全,整定完善。
按照安全专篇设计要求,经现场检查符合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验收负责人(签字):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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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
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提升运输及空气压缩机验收组意见:
在一采区轨道上山内安装有1台JTPB-1.2×1.0型提升绞车,担负一采区煤炭、矸石、材料和设备的提升任务。提升绞车电控系统符合规定,各种保护装置齐全,经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检测合格。矿井串车提升的各车场均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室,有可靠的跑车防护装置、阻车器和挡车栏,在上下车场安设有发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主平硐、运输平巷选用CDXT-5J型矿用防爆蓄电池机车运输;工作面运输巷选用SGB420/22型刮板输送机转载。井下设置的路标和警标醒目,机车及人力推车距离符合规定。
矿井空气压缩站设在+353.5m主平硐工业场地内,站内安设有1台CG-20/BG型空气压缩机和1台VF-13/7型空气压缩机,1台工作,1台备用;压风管路主干管为DN102×5mm无缝钢管,沿+353.5m主平硐敷设至井下;井下支管为DN57×4.5mm无缝钢管。井下主要巷道均敷设有压风管道,并每隔100m设置支管及阀门供井下用风。在井下机电硐室、避难硐室、采煤工作面、各掘进工作面等处均设置压气支管及阀门,供井下压风自救。压风自救系统为AYH-1A型,每组设置5个急救袋。
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 建议:
1、加强提升系统运行管理,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 2、加强提升系统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确保保护装置可靠。 验收负责人(签字):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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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 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安全监控系统验收组意见:
矿井装备有一套KJ101N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主机2台设置在地面监控室内,1台工作,1台备用;井下中、小分站采用KJ101N-F型共6台;传输电缆型号为PUYV31-1×4×1,经主平硐进入采区工作面;在井下采煤工作面、各掘进工作面、工作面回风巷、回风石门、回风平硐、机电硐室等地点设置各类传感器44台,其中瓦斯传感器15个,风速传感器2个,温度传感器2个,负压传感器1个,风门开闭传感器6个,设备开停传感器5个,馈电传感器5台,风筒传感器3个,粉尘传感器5个。分别对矿井瓦斯、风速、温度、负压、风门开关、设备开停、馈电、风筒、粉尘等进行实时监测监控。
监控设备运行正常。矿井监测日报制度执行较好,监控设备按《AQl029—2007》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调试、校正。
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
建议:加强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按要求对其定期调校、检验,确保可靠运行。
验收负责人(签字):
二0—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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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
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矿山救援、保健与安全培训验收组意见:
矿井组建有矿山辅助救护小队,并配有相应救护设备;同时与达州市矿山救援大队签订有救护协议。矿井配备有自救器280台。井口保健站等设置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矿井有完善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入井人员按规定佩带符合规定的矿灯、自救器及其他个体防护用品。
矿井实行“矿一科一队”三级管理。设立有五矿、五科、五队等安全管理机构。各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矿井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种岗位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等。矿井管理制度健全。
“六大系统”的建设符合《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及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经现场检查,验收合格。
验收负责人(签字): 二0—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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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建设项目自行验收组
二0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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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一、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名号 称 项目完1 工情况及联合试运转 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安全工程、设施、装备,生产系统和防灾系统健全,按规定进行联合试运转并编制报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取得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2 相关证照 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入井工作人员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34
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3 工程质单项工程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证,量认证 并取得质量合格的认证报告。 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鉴定 主要设矿井主要提升机、主要扇风机、压风机、水泵和瓦斯抽放泵等主要电器和机械设备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做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35
符合规定 矿井投产验收前必须对矿井瓦斯等级、各煤层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做出鉴定。 符合规定 4 5 备检测检验 安全验6 收评价报告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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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拓与开采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拓方式、井筒的数目、功能及布置形式、1 开拓 大巷布置层位,保护煤柱留设、井底车场及硐室等必须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36
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采区巷道布置、采区接替、首采工作面位置、工作面参数、采煤工艺、采区煤仓及溜煤眼的设置等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2 采区巷道布置 计的要求。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3 安全出矿井、水平、采区及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必口 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开拓、准备、回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大4 三量 中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大于3年,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1年,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4个月;小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 37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期应大于2年,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8个月,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3个月。 5 立井漏立井井筒漏水量每小时不超过6m3,漏水水量 主要巷道断面 不得含砂。 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断面及安全间距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符合规定 缺项 6 符合规定 煤仓、溜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防止人员、物7 煤(矸)料坠入和煤、矸堵塞的设施。严禁煤仓、眼 溜煤(矸)眼兼做流水道。 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8 作业规程 定履行报批、贯彻程序。工作面必须按批准的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 38
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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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拓与开采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名号 称 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支架)。单体液压支柱入井使用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实验。使用单体液9 支护 压支柱和液压支架支护的采煤工作面其乳化液泵站的出口压力值必须达到作业规程的规定值,乳化液管路无漏液。掘进工作面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井巷支护符合规定。 39
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工作面煤层倾角大于15°时必须采取支架10 回采工作面 防倒、防滑措施;工作面转载机安装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综采面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他采煤工作面,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 1.井下爆炸材料库的布置,必须符合AQ1055-2008第3.2.1.2.9条规定。 2.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内,井下爆炸材料库井下爆11 炸 材料库 距爆破工作地点超过2.5km或井下无爆炸材料库的矿井内可设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但必须遵守AQ1055-2008第3.2.1.2.10条规定。 3.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不设固 40
符合规定 缺项
定式照明设备的爆炸材料库,可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4.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5.每个硐室贮存炸药量不得超过2t,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 6.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 12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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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井通风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号 名称 1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1.1 及阻力测定 1.2 1.3
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符合规定 备注 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前必须对矿井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验收时应提交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测风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制度 风,并有测风记录。 风量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和风速必须符合安全和风设施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2
速 1.4 采掘条件 主要2 通风 机 2.1 性能测定 主要通风机和附属设施应按设计安装建成,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并提交性能测定报告。 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2.2 反风 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矿井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矿井反风实验报告,其反风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2.3 风机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做他用。主要通风机房 43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房 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防外3 部漏风措施 4 通风设施 测风站 提升井兼做回风井时,井上下装、卸载装置和井塔(架)必须有完善的封闭措施,应有可靠的防尘措施。 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齐全可靠。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风窗。 在主要风巷中要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应设在平直的巷道中,前后10m不得有障碍物或拐弯。 44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5 6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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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瓦斯防治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号 名称 1 瓦斯 管理 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1.1 检查制度 体检查制度。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 45
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携带便携1.2 式检测仪人员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瓦斯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3次,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传感器。每天至少检查1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其它有害气体按有关规定 46
符合规定 1.3 检查次数 符合规定
检查。 瓦斯1.4 日报审查 瓦斯等有1.5 害气体浓度 防爆1.6 隔爆措施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 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0%。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其它地点瓦斯及有害气体浓度符合有关规定。 防爆隔爆措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47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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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瓦斯防治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号 2 项目名称 防治煤与 瓦斯突出 1.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2.1 基本要求 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防突措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并编制有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48
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备注 缺项
2.主要巷道布置、采掘工作面的布置及回采方法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 3.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各类人员的培训应达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4.经评估认为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煤层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突出矿井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防突专项验收。 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2.2 自救器 救器,数量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和实际需求。 2.3 防突机构突出矿井应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门机 49
缺项 缺项 缺项 缺项 缺项
和仪器设构或队伍。煤与瓦斯突出危险预测预报和备 2.4 2.5 2.6 瓦斯地质图 层 措施 防突效果检验仪器满足防突需要。 突出矿井必须及时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缺项 缺项 缺项 开采保护开采保护层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出规定》的要求。 瓦斯抽采系统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系统运转正常。抽采煤层瓦斯的抽采方法、抽采工艺、抽采参数符合瓦斯抽采设计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并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措施。 50 安全防护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3 瓦斯抽采 3.1 基本要求 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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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瓦斯防治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号 名称 管路敷设3.2 及附属装置 抽采3.3 钻孔封孔 封孔质量必须符合AQ1055-2008第4.4.3.3条规定。 缺项 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备注 管路敷设及附属装置应符合AQ1055-2008第4.4.3.2条规定。 缺项 51
3.4 泵站
1.永久泵站距井口和主要建筑物、居住区不得小于50m;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缺项 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2.瓦斯抽放泵、配套电机、钻机台数、型号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并满足矿井需要,泵站瓦斯浓度和管道瓦斯参数进行了监控。能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缺项 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 52
3.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瓦斯抽放泵、配套电机台数、型号选择以及安装位置、排放瓦斯出口位置、警戒设施及监控装置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抽采3.5 管路管径、管材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选型 4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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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缺项 缺项 五、粉尘防治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名号 称 矿井防尘供水系统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1 基本要计要求,系统运转正常;矿井制定了综合防求 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煤层注煤层注水措施与效果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水 粉尘测定 施设计要求。 矿井应建立测尘制度,配备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测尘人员。生产过程中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允许范围内。 粉量以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4
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3 符合规定 4 隔爆设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施 符合规定
采煤机5 喷雾装置 采煤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采煤机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 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掘进机内喷缺项 掘进机雾装置的用水压力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6 喷雾装装置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置 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液压支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7 架和破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碎机喷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雾装置 除尘器。 8
缺项 缺项 其它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设风流净化水幕。煤雾装置 仓、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 55
符合规定
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9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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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尘器。 六、防灭火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号 名称 防灭1 火系统
验收依据和要求 矿井综合防灭火系统必须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系统运转正常。 56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符合规定 备注
矿井应建立防灭火管理和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必须明2 预测预报 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的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气体和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所有检测分析结果必须记录在专用的防火记录簿内,并定期检查、分析整理。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在采区开采设3 防火门 计中应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当采煤工作面投产和通风系统形成后,必须按设计选定的防火门位置构筑好防火门墙,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 4 防火1.井下防火构筑物和消防材料库应符合批准构筑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57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物和2.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消防开,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材料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库 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3.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灭火器材。 机电3.井底车场、机电硐室、爆炸材料库、风动工5 硐室具清洗硐室等火灾隐患严重的地点,必须配备防火 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6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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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七、防治水 审查负责人(签字): 参加审查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名号 1 1.1 1.2 称 防治水系统 施 柱 存在问题验收依据和要求 及验收结论 备注 排水设矿井防排水设施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规定。排水系统应做联合运转试验。 设计规定。 1.煤矿应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了防水煤防水安全煤(岩)柱留设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1.3 基本要相关图纸,建立相关台帐,健全防治水、探放水求 制度,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 59
符合规定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有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工程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井下探放水队伍,探放水工经过了专门培训、持证。符合规定 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并建立观测台帐。 3.新建矿井有建井地质报告;改、扩建矿井有矿井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建设阶段开展地质和水文地质补勘的矿井,有相应的地质、水文地质补勘报告。 矿区内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2 地表水实;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建排洪站排水,防防治 止积水渗入井下。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时,必须采取修筑堤坝、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的措施。 60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3 疏水降压 疏水降压措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疏水降压和疏干开采,编制了防治水工程总体方案符合规定 设计,并按批准的设计实施。 当煤层底板以下赋存高水压、岩溶裂隙含水层(组)时,必须编制隔水层或相对隔水层等厚线图 4 带压开(包括水文地质实际材料),对有突水可能的区域采 进行预测,并制定防治措施。具备带压开采条件的煤层,编制了开采区域防范底板含水层出(突)水安全技术措施。 防水闸门(强防水闸门或潜水电泵强排系统按批准的设计组排系织施工,并按规定经验收合格。 统) 缺项 5 缺项 6
注浆系设计有注浆系统的矿井,注浆系统符合批准的安统 全设施设计规定,并验收合格。 61
缺项
受顶(底)板水、老空水、岩溶水及断层、陷落7 防治水柱导水等水害威胁的采掘区域,采掘过封闭不良措施 钻孔,按规程与规定要求,制定和实施了针对性安全措施。 8 其它 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符合规定 八、电气系统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号 1.矿井电源线路、地面和井下供配电系统应符1 供配电系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统 2.地面变电所主运行方式应符合规定,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电气设备继电保护整 62
项目名称 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定要与实际负荷匹配并定期校验,电缆所经路径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发生和蔓延的阻燃、隔离措施。 3.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符合规定 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4.主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电气设备应符合AQ1055-2008第3.8.3条规定。 5.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6.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供配电系统图。 2
符合规定 缺项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防雷及照地面建(构)筑物防雷、照明及防雷电波侵入明 井下应符合AQ1055-2008第3.8.4条规定。 63
1.井下电缆的选用应符合AQ1055-2008第3.8.5条规定。 3 井下电缆 2.电缆敷设路径应符合AQ1055-2008第4.8.7.1条规定。 3.立井井筒中使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 4 井下电气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取得“产品合格证”、设备 井下电气保护接地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缺项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5 电气保护 应符合AQ1055-2008第4.8.8条规定。 6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6.1 基本要求 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64
符合规定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6.2 接地电阻 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含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总接地网6.3 和主接地极 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厚度不得小于5mm。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相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2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八、电气系统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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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6.4 项目名称 局部接地极 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备注 装设应符合AQ1055-2008第4.8.9.4条规定。 1.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 66
符合规定 局部通6.5 风机供电 符合规定
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2.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配备安装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符合规定 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3.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符合规定 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 67
瓦斯电闭锁。 井下照7 明、通信 和信号 7.1 井下照井下照明按照AQ1055-2008第4.8.10.1条规明 定。 1.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同时发声和发光。重要信号装置附近,应标明信7.2 信号 号种类和用途。 2.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 8 矿灯 9 通信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应符合AQ1055-2008第4.8.11条的规定。 电话的设置地点必须符合规定。井下主要水泵符合规定 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符合规定 通风机房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68
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回路。 10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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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1.主要提升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 2.主要提升装置保护齐全、可靠,应装设防止过卷、防止过速、过负荷和欠电压、限速 、深度指示器失效、闸间隙、松绳、满仓、减速功能等保护装置。 3.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绞车应加设定车装置。 4.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 69
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备注 收结论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1 提升装置
立井井2 筒装备 立井井口必须用栅栏或金属网围住,进出口应设置栅栏门。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2.1 井口安必须有栅栏。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全设施 辆时打开。罐笼提升立井的井口和井底、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必须设置阻车器。 防撞托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2.2 罐装置 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撞梁不得兼作他用。 提升容使用滑动罐耳的刚性罐道每侧不得超过器的罐5mm,木罐道每侧不得超过10mm;钢丝绳罐2.3 耳与罐道的罐耳滑套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差不得道的间大于5mm,采用滚轮罐耳的组合钢罐道的辅隙 助滑动罐耳,每侧间隙应保持10~15mm。 立井提升容器间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立井提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必须符合升容器2.4 安全间AQ1055-2008表6规定。采用钢丝绳罐道,当提升容器之间的间隙小于AQ1055-2008隙 表6规定时,必须设防撞绳。 3 主要安连接装置、防坠器必须经规定相关试验或全件 测试合格。 安全制4 动性能 应符合AQ1055-2008第4.9.5条规定。 70
缺项 缺项 缺项 缺项 缺项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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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名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备注 号 称 收结论 1.各种用途的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 AQ1055-2008第4.9.6.1条规钢丝绳必须符合 5 及连接定。符合规定 2.立井和斜井使用的连接装置的性能指装置 标必须符合AQ1055-2008第4.9.6.2条规定要求。 提升信 6 号与联必须符合AQ1055-2008第4.9.7条规定。 符合规定 锁 新安装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立井罐笼的防坠器,应每6个月进行1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1次7 防坠器 脱钩试验。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班进行缺项 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1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1.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符合8 倾斜井符合规定 巷的绞设计要求。 71
车提升 2.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室;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 3.有可靠的跑车防护装置、阻车器和挡车栏。 4.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主要井巷带式输送机型号、规格和数量,并取得煤安标志和使用矿用阻燃胶带。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过速、过电流和欠电压、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输送带式输9 送机 带局部过载、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等保护;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应装设防滑、堆煤、跑偏、温度、烟雾、自动洒水、张紧力下降、防撕裂等保护装置。 机车与10 信号设 施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缺项 符合规定 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九、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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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序号 称 照明警10.1 示 声光信10.2 号 路标和10.3 警标 制动距10.4 离 井下其他辅助11 运输设备 12 人车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采用机车运输时,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符合规定 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符合规定 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 符合规定 运送物料时,列车制动距离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列车制动距离不得超符合规定 过20m。 单轨吊车、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的牵引机车和驱动绞车应符合缺项 AQ1055-2008第6.9.10条规定 1.用人车运送人员时,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架空线必须安设分段开关或自动缺项 停送电开关,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信号区间闭锁。 2.运送人员的倾斜井巷中,必须装设使跟车人或乘坐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信号的装置。多水平运输缺项 时,各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 73
验收依据和要求 备注
车时,各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 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排出的各种有害矿用防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其浓度必须符合爆型柴13 油动力有关规程的规定;各部件不得用铝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和抗静装置 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的最大容量不超过8h的用油量。 空气压缩系统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14 空气压缩系统 计要求。 15 其它
缺项 符合规定 渠县金林煤业有限公司金林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
十、安全监控系统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名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备注 号 称 收结论 1.系统性能符合AQ6201-2006要求,有MA 符合规定 标志,井下设备配置符合MA证书规定。 2.分站、传输电缆设置符合AQ1029-2007 1 安全监符合规定 控系统 第5条规定。 3.地面中心站的装备符合AQ1029-2007第符合规定 9.1条规定。 74
甲烷传2 感器的设置 其它传3 感器的设置 4 区域断电功能 5 火灾监测 斯抽6 瓦采监测 用和7 使维护 织机8 组构、人员
4.安全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符合要求。 1.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包括地点、位置、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均符合AQ1029-2007第6条规定。 2.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瓦斯超限时,应有声光报警并自动切断断电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闭锁,中心站应正确显示报警断电及馈电状态时间地点。 风速、一氧化碳、风压、烟雾、温度、设备开停、风门及馈电传感器等的设置符合AQ1029-2007第7条规定。 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按AQ1029-2007第9.2.4条规定能实现地面中心站遥控断电。 1.一氧化碳、温度、烟雾传感器等的设置应符合AQ1029-2007第7.1、7.5、7.6条等规定。 2.采用综采放顶煤采煤法开采自燃和易自燃厚及特厚煤层应设置束管监测系统,束管监测系统应取得MA标志。 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瓦斯、流量、温度、压力、压差传感器等的设置符合AQ1029-2007第6.15、7.4条的规定。 1.检修机构设置应符合AQ1029-2007第8.1条规定,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装备。 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并符合AQ1029-2007第8条规定。 人员、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和报表等符合AQ1029-2007第10条规定。 75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缺项 缺项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和制度 9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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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矿山救援、保健与安全培训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名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备注 号 称 验收结论 矿山救护队或辅助矿山救护队已按批准的安 1 救护队 全设施设计要求设置建成。矿山救护队已经符合规定 资质认证,相关人员培训合格。未设立救护队的按规定签定救护协议。 井口保健站和井下急救站的设置符合批准的2 创伤急符合规定 救 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入井人员必须佩带符合规定的矿灯和自救3 个体防器,穿戴符合规定的矿帽、工作服、矿用胶符合规定 护 鞋和其他特殊防护装置。 全管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4 安 符合规定 理 安全培安全培训机构设置、场所与设施符合批准的5 训 符合规定 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6 定员 按批准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安全定员符合符合规定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76
序项目名号 称 大系7 六统 全监7.1 安控系统 验收依据和要求 “六大系统”的建设符合《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在满足表十的情况下,在紧急避险设施内外设置甲烷和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并实时监测。 1. 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 2.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定位分站、基站等相关设备符合相应的标准。 3.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均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7.2 人员定位系统 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分站,并能满足对出、入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的要求。 4.矿井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 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 备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77
十一、矿山救护保健、安全管理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名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备注 号 称 收结论 1.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 符合规定 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隔离式自救器。 2.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其他矿井在突发紧急情况时,凡井下人员在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内靠步行不能安全撤至地面的,应建设井下紧急避符合规定 险设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并按永久避难硐室的标准建设。永久避难硐室应具有应急逃生出口或采用2个安全出入口。 3.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推进长度超过500m时,应在距离工作面紧急避7.3 险系统 500m范围内建设临时避难硐室或设置可移符合规定 动式救生舱。其他矿井应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 4.紧急避险设施的数量、容量、位置应满足服务区域所有人员紧急避险需要,包括生产 符合规定 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按规定留有一定的备用系数。 5.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符合规定 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h。设置满足《煤矿井下紧急避险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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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6.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应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矿井井下有关巷道和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矿井安全标识,应明确井下发生各种灾害时的不同避灾路线,并绘制相应避灾路线图。制定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并经演练。 7.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互连接,在紧急避险系统安全防护功能基础上,依靠其他避险系统的支持,提升紧急避险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8.永久避难硐室及救生舱必须按规定进行功能测试,提交测试报告。应进行硐室安全避险模拟综合防护性能试验。 1.压风系统必须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 风自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7.4 压救系统 3.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十一、矿山救护保健、安全管理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2012年12月30日 序项目名验收依据和要求 存在问题及验备注 号 称 收结论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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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施7.5 供救系统 信联7.6 通络系统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突出煤层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突出矿井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矿井采掘进工作面应敷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5.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30.1~0.3MPa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m/min·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dB。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m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 1.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2.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 3.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m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1.煤矿应安装有线调度电话系统。井下电话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 2.在矿井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紧急避险设施内、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地方,必须设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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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距掘进工作面30~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m范围内,应符合规定 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4.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符合规定 合相关标准规定。 8 其它 填写说明:1.对验收中未发现问题的项目,在“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栏中填写“符合规定”;
2.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在“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栏中具体描述; 3.该矿井不涉及的项目,不在表中列出(删减该项目);
4.“其它”一项是指依据和要求中未规定,但属该矿井特有安全生产内容或国家新近出台了有关规定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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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组成员名单
验收组职务 组长 姓名 曾祥炳 郭文 江仁彬 王兴江 黄涛 万永良 陈良 刘善学 江义海 成员 蒋光忠 林孝祥 王文 雷海兵 万玉全 黄兴富 唐登文 胡代亮 矿长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生技科科长 安监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通防科科长 财供科科长 掘进队队长 采煤队队长 机电队队长 运输队队长 通风队队长 办公室主任 调度室主任 职称 本人签字 杨博 监控室主任 验收时间: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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