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决定》指出:“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个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发展党内民主与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联系。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这是总结党的历史得出的科学结论。事实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坚持和发扬得好,我们党及党所领导的事业就充满生机,蒸蒸日上,即使出了偏差也能及时得到纠正。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犯错误,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发展党内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些实际上也对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要求。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我们党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十六大报告对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提出了九项任务,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这些任务,都对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新要求,都
需要激发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完成。因此,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示范、动力和保证。
发展党内民主要以实现党的纲领为目标,以引导、保护、发挥积极性为出发点,紧密结合各级党组织的职能和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来展开。发展党内民主是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的。从党的中央委员会到每一个支部,从领导机关的决策到在党的会议和党的报刊上参加政策问题的讨论,从党内的选举到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都要充分发扬民主。当然,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而不是无原则的自行其是,更不能照搬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制度的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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