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科室规章制度
骨科科室规章制度
篇一:骨科工作制度 骨科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更好的服务于患者,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特制定本科室工作制度。 1、 院。
2、 对新入院的病员,科室医师及护士应根据病情及时诊住院病人需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完成入院手续后入治不得无故拖延,并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书写好病历和各种记录。 3、 对急诊危重病人做到随到随诊,对非本科室疾病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协助会诊医师进一步处理病员;对需手术的病员,术前作好医患沟通,让患者了解手术的利弊,由患者或家属选择是否手术及手术方式,术前作好解释安慰工作,消除患者的恐惧顾虑,术后告知患者或家属病情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修养。
4、 科室各级人员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守岗位,作好交接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每周抽查病历(重点检查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一次并通报检查结果;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定期召开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会议,并提出改进措施。
5、 骨科成立关节,脊柱,创伤三个治疗小组,各组组长由获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者担任,负责本组病例的诊治工作。 6、 值班医师接班后、交班前各查房一次, 重危病人随时查看;住院医师上下午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主任 (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一到二次;(急)会诊由住院总医师负责,及时完成他科会诊请求。
7、 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重点监管术前讨论制度,严格掌握手术指征,保障医疗安全。
8、 需出院的病员,主管医师须在当天上午12时前.开具出院医嘱,病员办好出院手续后方可离院。
9、 门诊医师严格执行医院门诊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申请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按专科收治患者;维护骨科门诊良好的形象。
10、 模范执行<医德规范>,坚持病人第一,文明行医,礼貌待患,不以医谋私的工作作风。
11、 加强全科医护人员基础理论学习,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和要求,经常开展基本技术的训练.使全科人员技术精益求精.各级医师和护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与手术室﹑医技科室等相关科室之间的密切联系。认真搞好教学工作,提高年轻医师的技术水平,培养教育好实习生﹑进修生。
12、 加强对全科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教育,严防差错事故发生,正确处理差错事故,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使骨科医疗质量与安全不
断提高。 篇二:骨科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会客,出外,干私活,带小孩。
2、就诊病员先挂号后看病。急诊病员优先就诊。单位体检或个人查体,需预先与主管业务负责人联系统一安排。
3、医生询问、检查病情必须认真细致,力求诊断正确,用药合理。门诊、住院的男医技人员检查女患者须有第三者在场。 4、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疑难病症,应主动邀请其他医生会诊。各科应加强协作,主动承担诊治责任,不推诿、扯皮。重危患者住院,接诊医生应亲自护送。
5、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隔离、消毒工作。 6、积极宣传防病治病、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等卫生知识。 门诊注射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对患者热情、体贴。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各种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3.注射时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4.密切观察注射中、后情况,若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
行处臵,并报告医生。
5.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臵,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细菌培养。 7.严格执行医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换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换药室医院内感染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状态,注明灭菌日期。
3.无菌物品一经启开,超过24小时未用完应重新灭菌。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5.每天通风换气,用消毒液擦洗物品和拖地两遍;用紫外线做空气消毒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一次。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细菌监测一次。
6.进入换药室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得带入室内,换药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7.换药车上用物保持清洁,每天擦拭、更换,用过一般器械随时清洁、消毒、灭菌。特殊使用物品应有消毒清洁记录。 8.换药室检查床要保持清洁,床上用物应每日更换。被污染、脏污时、随时更换。 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送药剂科和其他临床辅助科室。
2、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更改处方需由处方医师签名。处方不合规定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用药剂量应按相应的管理办法规定的限量执行。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名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自费药品应由划价处在处方上填写“自费”字样。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8、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
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特殊药品的处方按其相 应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办理。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12、查阅处方需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病历书写制度
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一)、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药名等例外。诊断、手术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二)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简要扼要。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由医师书写签字。
2.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注科别、姓名。
3.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治疗,由医师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4.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员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和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2、病历书写力求详尽、整齐、准确,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应即刻检查填写。
3、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4、病员入院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断措施,并计入病程记录。
5、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施行特殊处理要记明施行的方法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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