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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领导入井带班管理制度

2021-02-10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煤矿领导入井带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平安监督检查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强化平安责任意识,提高低井带班质量,促进领导干部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实加强现场平安隐患的查处和整改力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带班人员范围及要求

1、领导带班人员原则上以“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为主,其他副经理如需下井带班的,要到市煤炭工业局进行备案,批准前方可执行下井带班。

2、领导带班人员必须现场带班。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领导现场带班,并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3、领导带班入井次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分公司当月拟定的方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班时,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4、当班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三在〞即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岗;“三必清〞即当班任务清楚、入井人数清楚、任务执行情况清楚;“三走到〞即新工作面要走到、掘进工作面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三掌握〞即瓦斯情况要掌握、探放水情况要掌握、顶板压力情况要掌握;“三指导〞

即出现紧急情况要指导、出现疑难问题要指导、发现较大平安隐患要指导。

二、领导入井带班职责及任务

1、带班领导要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带班人员在平安生产中的领导作用,切忌流于形式。

2、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平安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人员总数、平安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带班领导对当班平安生产负责。当矿井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平安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三、领导入井带班现场交接班

1、当班带班领导必须在下一班带班领导进入工作现场后,方可下班升井。

2、交接过程中上一班带班领导要向接班的带班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平安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带班领导升井后,要及时到调度室填写下井带班工作情况,要将下井、升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四、档案管理

1、分公司领导入井带班相关记录每月要进行整理、汇总、归档,由调度室安排专人负责相关记录收集整理工作,相关记录包括《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表》、《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记录表》、《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日报表》以及每月《矿领导入井情况公示表》。

2、对于带班领导查处的隐患问题,由调度室下发“五定表〞责令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进行整改落实,并进行存档。

3、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信息和所有的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五、每日汇报

1、带班领导在井下发现隐患后要在当班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协调一并处理。

2、调度室要掌握每班带班领导跟班情况。

3、每天及时填写带班领导下井情况日报表,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六、公示

1、要将当天带班领导姓名和职务在调度室电子屏和井口进行公示。

2、每月底之前要编制出下月的领导入井带班方案,经生产副经理审批后在调度室公示;每月初要将上一个月领导入井带班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3、对领导带班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情况,职工有权向调度室进行举报,对举报查处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进行公示。举报 :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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