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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电气低压电带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 - 44 - 30.电气停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 - 45 - 31.电气登高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 - 47 - 32.电气电缆敷设安全技术交底 ----------------------------------- - 49 - 33.电气架空线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 50 - 34.电气母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 - 52 - 35.电气瓷件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 - 53 - 36.电气高压开关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 - 54 - 37.电气变压器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 - 55 - 38.野外电气电路敷设挖沟、挖坑安全技术交底 -------------- - 56 - 39.电气设备装卸及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 - 58 - 40.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 - 59 - 41.电烙铁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 - 60 - 42.行灯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 - 61 - 43.喷灯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 - 62 - 44.特别潮湿环境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 - 63 - 45.腐蚀环境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 - 64 - 46.易燃、易爆环境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 - 66 - 47.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 ----------------------- - 67 - 48.专业人员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 - 68 - 49.安全用电技术档案规定技术 ----------------------------------- - 69 - 50.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的技术交底 -------------- - 70 - 51.接地与防雷安全技术交底 -------------------------------------- - 71 - 52.保护接零安全技术交底 ----------------------------------------- - 73 - 53.配电室建设和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 - 74 - 54.接地与接地电阻安全技术交底 -------------------------------- - 76 - 55.自备发电机组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 - 78 - 56.施工现场防雷安全技术要求交底 -----------------------------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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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电缆线路敷设安全技术交底 ----------------------------------- - 80 - 58.室内配线安全技术交底 ----------------------------------------- - 81 - 59.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安全技术交底 ----------------------------- - 82 - 60.配电箱、开关箱使用与维护安全技术交底 ----------------- - 84 - 61.起重机械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 - 85 - 62.桩工机械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 - 86 - 63.夯土机械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 - 87 - 64.焊接机械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 - 88 - 65.手持式电动工具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 - 89 - 66.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 - 90 - 67.照明装置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 - 91 - 68.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 - 92 - 69.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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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靠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采用方木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 2.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传动机构、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牢固可靠,三角胶带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松紧度适当,搅拌叶片和筒壁间隙在3~5mm之间,搅拌轴两端密封良好。 3.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加料加水,进行搅拌作业。加入的砂子应过筛。 4.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5.作业中,当发生故障不能继续搅拌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6.固定式搅拌机的上料斗应能在轨道上移动。料斗提升时,严禁斗下有人。 7.作业后,应清除机械内外砂浆和积料,用水清洗干净。 8.灰浆机外露的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作业时,不得随意拆卸。 9.灰浆机应安装在防雨、防风沙的机棚内。 10.长期搁置再用的机械,使用前除必要的机械部分维修保养外,必须测量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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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靠。 2.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3.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4.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并确认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5.振动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 6.作业时,振动棒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0m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应将振动棒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让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超过棒长的3/4,不宜触及钢筋、芯管及预埋件。 7.振动棒软管不得出现裂,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8.作业停止需移动振动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 9.作业完毕,应将电动机、软管、振动棒清理干净,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振动器存放时,不得堆压软管,应平直放好,并应对电动机采取防潮措施。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业 人员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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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并应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5.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常后,起动空运转,并应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6.应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大2~5mm,传动速度应根据直径选用,直径大的宜选用慢速,经调合格,方可送料。 7.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 8.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接近。 9.送料前,应将不直的钢筋端头切除。导向筒前应安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10.经过调直后的钢筋如仍有慢弯,可逐渐加大调直块的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 11.切断3或4根钢筋后,应停机检查其长度,当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 12.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交底人签名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接受交底负 交底时间 - 6 -
责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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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5.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6.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7.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8.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9.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10.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11.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 12.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13.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及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 14.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戴好绝缘手套。 1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16.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 交底时间 - 8 -
责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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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 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5. 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6. 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7. 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竖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8. 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9. 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10. 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11. 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12. 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3. 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 14. 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15. 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 交底时间 - 10 -
责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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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钢丝拉伸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作业场地两端外侧应设有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4.作业前,应检查被拉钢丝两端的镦头,当有裂纹或损伤时,应及时更换。 5.固定钢丝镦头的端钢板上圆孔直径应较所拉钢丝的直径大0.2mm。 6.高压油泵启动前,应将各油路调节阀松开,然后开动油泵,待空载运转正常后,再紧闭回油阀,逐渐拧开进油阀,待压力表指示值达到要求,油路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操作应平稳、均匀。张拉时,两端不得站人。拉伸机在有压力情况下,严禁拆卸液压系统的任何零件。 8.高压油泵不得超载作业。安全阀应按设备额定油压调整,严禁任意调整。 9.在测量钢丝的伸长时,应先停止拉伸,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侧面操作。 10.用电热张拉法带电操作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1.张拉时,不得用手摸或脚踩钢丝。 12.高压油泵停止作业时,应先断开电源,再将回油阀缓慢松开,待压力表退回至零位时,方可卸开通往千斤顶的油管接头,使千斤顶全部卸荷。 13.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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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 13 -
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24.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25.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6.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7.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28.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 14 -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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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
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3.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5.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6.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装置。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应执行JGJ 33—2001第3.1节和第3.4节的规定。 7.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运行的障碍物。 8.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9.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0.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用满1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 11.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 验。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1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2)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3)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4)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13.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电源接通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压正常,应测试无漏电现象。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梯- 16 -
笼、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14.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15.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 16.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应鸣声示意。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7.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8.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9.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20.当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 2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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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起重机卷扬机部分应执行JGJ 33—2001第4.7节的规定。 2.架设场地应平整坚实,平台应适合手推车尺寸、便于装卸。井架四周应设缆风绳拉紧。不得用钢筋、铁线代替作缆风绳用。缆风绳的架设和使用,应执行JGJ 33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2001第4.5节的有关规定。 3.起重机的制动器应灵活可靠。平台的四角与井架不得互相擦碰,平台固定销和吊钩应可靠,并应有防坠落、防冒顶等保险装置。 4.龙门架或井架不得和脚手架联为一体。 5.垂直输送混凝土和砂浆时,翻斗出料口应灵活可靠,保证自动卸料。 6.操作人员得到下降信号后,必须确认平台下面无人员停留或通过时,方可下降平台。 7.作业后,应检查钢丝绳、滑轮、滑轮轴和导轨等,发现异常磨损,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8.作业后,应将平台降到最低位置,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须调整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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桅杆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JGJ 33-2001第4.7节的规定。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木,并应采用木块揳紧缝隙。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应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过计算确定,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 45°之间,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离开支承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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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场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业 人员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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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4.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11.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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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场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业 人员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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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吊篮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安装后进行下列各项检查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检查屋面机构的安装,应配合良好,锚固可靠;悬臂长度及连接方式均正确。 2)钢丝绳无扭结、挤伤、松散;磨损、断丝不超限,悬掛、绕绳方式及悬重均正确。 3)防坠落及外旋转机构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电机无异响、过热、启动正常、制动可靠; 5)吊篮应作额定起重量125%的静超载试验和110%的动超载试验,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屋面机构、悬重及钢丝绳符合要求; 2)电源电压应正常,接地(接零)保护良好; 3)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吊篮内无杂物,严禁超载。 4. 启动后,进行升降吊篮运转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中,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专业人员检验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6.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用其作为接线回路。 7.作业后,吊篮应清扫干净,悬挂离地面3m处,切断电源,撤去梯子。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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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链(神仙葫芦、手拉葫芦)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倒链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及轮轴是否有损伤,传动部分是否灵活;挂上重物后,先慢慢拖动链条,等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一次,看齿轮啮合是否妥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当,链条自锁装置是否起作用。确认各部分情况良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2.倒链在使用中不得超过额定的起重量。在-10℃以下使用时,只能以额定起重量之半进行工作。 3.手拉动链条时,应均匀和缓,不得猛拉。不得在与链轮不同平面内进行曳动,以免造成跳链、卡环现象。 4.如起重量不明或构件重量不详时,只要一个人可以拉动,就可继续工作。如一个人拉不动,应检查原因,不宜几人猛拉,以免发生事故。 5.齿轮部分应经常加油润滑,棘爪、棘轮和棘爪弹簧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更换,防止制动失灵使重物自坠。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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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斤顶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千斤顶使用前应拆洗干净,并检查各部件是否灵活,有无损伤;液压千斤顶的阀门、活塞、皮碗是否良好,油液是否干净。 2.使用千斤顶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如松软地面,应铺设垫板,物件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的被顶点应选择坚实的平面部位,还需加垫木块,以免损坏物件。 3.应严格按照千斤顶的额定起重量使用,每次顶升高度不得超过活塞上的标志,如无标志,每次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杆丝扣或活塞总高度的3/4,以免将螺杆或活塞全部升起而损坏千斤顶。 4.顶升时,先将物件稍微顶起一点后暂停,检查千斤顶、地面、垫木和物件等情况是否良好,如发现千斤顶偏斜和垫木不稳等不良情况,必须进行处理后才能继续工作。顶升过程中,应设保险垫,并要随顶随垫,其脱空距离应保持在50mm以内,以防千斤顶倾倒或突然回油而造成事故。 5.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件时,要统一指挥和号令,使动作一致,不同型号的千斤顶应避免放在同一端使用。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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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架搭拆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如立在地面上,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根,轧桩用75mm×75mm角钢,打入地下深度为1.2m,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3.高度为10~15m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根~8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 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吊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5.井架搭至11m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篮螺丝,必须加以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 9.井架运输道宽度不小于1m,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10.井架吊篮必须装有防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11.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30m,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 - 26 -
12.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防雨罩。 13.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4.井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15.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t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70°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风绳。 16.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 17.井架进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 18.井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随意拆除。 19.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遇设有两层缆风绳的井架,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20.搭拆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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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符合JGJ 33—2001第3.2节、第3.4节和附录C的规定。 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4.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5.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6.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应为1.0~1.5m,拉线应为1.5~2.0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7.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本规程第4.1.17条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 8.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9.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10.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1.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2.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表1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表1 边坡坡度比例 土壤性质 在坑沟底挖土 在坑沟上边挖土 - 28 -
砂土回填土 1000 750 粉土砾石土 1000 500 粉质粘土 1000 330 粘 土 1000 250 干黄土 1000 100 1000 1000 1000 750 1000 750 1000 750 1000 330 13.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以及土质发生特殊变化等情况时,应根据土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 14.当对石方或冻土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机具应撤至安全地带或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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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单斗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对松软地面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应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2.轮胎式挖掘机使用前应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应置于作业面的方向,转向驱动桥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采用液压悬挂装置的挖掘机,应锁住两个悬挂液压缸。履带式挖掘机的驱动轮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 3.平整作业场地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面进行夯实。 4.挖掘岩石时,应先进行爆破。挖掘冻土时,应采用破冰锤或爆破法使冻土层破碎。 5.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 6.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7.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 3)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 4)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8.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JGJ 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9.启动后,接合动力输出,应先使液压系统从低速到高速空载循环10~20min,无吸空等不正常噪音,工作有效,并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操纵各工作机构并测试各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履带或轮胎揳紧。 11.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应待清除后方可开挖,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12.挖掘悬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当发现有塌方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至安全地带。 13.作业时,应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14.作业时,各操纵过程应平稳,不直紧急制动。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15.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不得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他物体。 16.向运土车辆装车时,宜降低挖铲斗,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装或砸坏车厢。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需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17.作业中,当液压缸伸缩将达到极限位时,应动作平稳,不得冲撞极限块。 18.作业中,当需制动时,应将变速阀置于低速位置。 - 30 -
19.作业中,当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压力。 20.作业中不得打开压力表开关,且不得将工况选择阀的操纵手柄放在高速档位置。 21.反铲作业时,斗臂应停稳后再挖土。挖土时,斗柄伸出不宜过长,提斗不得过猛。 22.作业中,履带式挖掘机作短距离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斗臂应在正前方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应离地面1m。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机械本身允许最大坡度,下坡应慢速行驶。不得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挡滑行。 23.轮胎式挖掘机行驶前,应收回支腿并固定好,监控仪表和报警信号灯应处于正常显示状态、气压表压力应符合规定,工作装置应处于行驶方向的正前方,铲斗应离地面1m。长距离行驶时,应采用固定销将回转平台锁定,并将回转制动板踩下后锁定。 24.当在坡道上行走且内燃机熄火时,应立即制动并揳住履带或轮胎,待重新发动后,方可继续行走。 25.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26.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27.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28.作业后,挖掘机不得停放在高边坡附近和填方区,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关闭操纵室和机棚。 29.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低速缓行,每行走500~1000m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30.保养或检修挖掘机时,除检查内燃机运行状态外,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将液压系统卸荷,铲斗落地。 31.利用铲斗将底盘顶起进行检修时,应使用垫木将抬起的轮胎垫稳,并用木楔将落地轮胎揳牢,然后将液压系统卸荷,否则严禁进入底盘下工作。 - 31 -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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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2.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3.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4.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5.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用牵引杆连接。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3)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4)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7.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 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8.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55℃、机油温度达到45℃时,方可全载荷作业。 9.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10.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11.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12.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装置加注润滑脂。 13.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挡。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挡滑行。横向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14.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新启动内燃机。 15.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16.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17.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m。 18.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 33 -
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19.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2.5m。严禁推带有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20.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在狭窄道路上行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21.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2)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3)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4)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5)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22.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4O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驶。 23.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揳住。 24.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挡,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制动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75℃以下,油温度降到90℃以下时,方可熄灭。 25.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10km,并在行走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26.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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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式铲运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2.自行式铲运机的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单行道宽度不应小于5.5m。 3.多台铲运机联合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20m(铲土时不得小于10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 4.作业前,应检查铲运机的转向和制动系统,并确认灵敏可靠。 5.铲土时,或在利用推土机助铲时,应随时微调转向盘,铲运机应始终保持直线前进。不得在转弯情况下铲土。 6.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应踩下制动踏板辅以内燃机制动,必要时可放下铲斗,以降低下滑速度。 7.转弯时,应采用较大回转半径低速转向,操纵转向盘不得过猛;当重载行驶或在弯道上、下坡时,应缓慢转向。 8.不得在大于15°的横坡上行驶,也不得在横坡上铲土。 9.沿沟边或填方边坡作业时,轮胎离路肩不得小于0.7m,并应放低铲斗,降速缓行。 10.在坡道上不得进行检修作业。遇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制动,下降铲斗,把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然后方可启动内燃机。 11.穿越泥泞或软地面时,铲运机应直线行驶,当一侧轮胎打滑时,可踏下差速器锁止踏板。当离开不良地面时,应停止使用差速器锁止踏板。不得在差速器锁止时转弯。 12.夜间作业时,前后照明应齐全完好,前大灯应能照至30m;当对方来车时,应在100m以外将大灯光改为小灯光,并低速靠边行驶。非作业行驶时,应符合JGJ 33—2001第5.5.17条的规定。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业 人员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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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器和插座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2.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3.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4.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5.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Ⅰ类电气设备应选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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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配电柜)运行、维护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建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勤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变电所(配电柜)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6.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他用。 7. 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1)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有人值班时,每班应巡视检查1次。无人值班时,至少应每周巡视1次。 2)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3)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4)车间或工地设置的1kV以下的分配电盘和配电箱,每季度应进行1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5)500V以下的铁壳开关及其他不能直接看到刀闸的开关,应每月检查1次。 8.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除经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9.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在72h内应加强巡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10.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修,每年不宜少于2次,其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 交底时间 - 37 -
责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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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线路停电检修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3.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电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设备完全停电,并切断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开关或熔断器。 2)设备或线路切断电源并经验电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进行工作。 3)工作地点均应悬挂相应的标示牌。 4.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最小安全距离 设备电压 (kV) 6及以下 10 距离 (m) 0.35 0.6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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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建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8)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业 人员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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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人员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用电单位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和熟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电气工作。 5.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6.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本变电所(配电所)的系统、运行方式及电气设备性能。 2)持证上岗,掌握运行操作技术。 3)能认真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7.变电所(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或单独值班人,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8.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单独值班时,不得从事检修工作。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业 人员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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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5.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6.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在竹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7.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8.变电所及配电所内的配电盘、配电柜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封闭母线及封闭式配电盘、配电柜除外)。 9.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按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业 人员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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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试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 电气试验人员应充分了解被试验设备及所用仪器的性能。试验前应对设备及接线进行检 查,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严防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严防短路。 2.高压试验设备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未接地前不得进行试验。 3.在现场进行高压试验时,工作区域应设临时遮拦,挂警告牌,并设专人警戒,禁止有人接近被试物体。 4.高压试验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高压试验时,应有监护人监视操作,无监护人员时,不得进行操作。 5.高压试验设备的高压电极在试验前,应用接地捧接地或加以短路。用高压电源试验电器设备后,被试验设备应接地放电。 6.高压电容器在被试验完毕后,应立即放电、接地、验电,确认无残存电压后方可触及电容器。 7.试验电缆时,被试电缆的末端必须派人看守。试验过程中需变换接线时,必须先将电源切断,然后将电缆充分接地放电,检查无残存电压后,方可更换接线。 8. 检查高压试验设备或被试设备是否有电时,应使用符合使用要求并检验合格的高压验电 器,严禁使用低压验电器检验高压。 9.用兆欧表摇测绝缘电阻时,被测物应与电源完全断开;试验中应防止与人接触。试验后被测物应接地放电。选用的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必须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等级匹配,严禁用高一级电压的兆欧表测低一级电压的设备。 10.在作二次回路耐压试验中,有关回路和设备应设专人监视。 11.试验时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断开电源,接地放电后再进行检查。 12.试验工作完毕后,应将被试设备恢复正常状态。继电器及仪表如需加封时,应按规定加设铅封。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业 人员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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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低压电带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在电压低于250V的电力设备上工作一般亦须停电,如必须在低压带电设备上工作应设监护人,并按下列规定进行: 1)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2)不得同时接触导电部分和接地部分,也不得同时接触两相导线。 3)未脱离设备的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上的人员接触或相互传递料具和其他物品。 4)穿干燥紧袖工作服,戴工作帽,禁止赤臂或卷起袖口工作。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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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停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在电压高于250V的设备上工作应停电作业。停电作业时,必须依顺序完成下列措施后方可在停电的设备上工作。 1)将欲工作的设备与电源完全断开,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作业牌,必要时将电源开关锁住。 2)挂好标示牌、设好防护遮拦。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3)检验施工设备上有无电压。 4)验明无电压后,立即在工作点的两端接好临时地线。 3.停电工作及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送电的操作顺序是:先送总的、后送分的;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负荷开关。 逐级合闸、逐级检查。停电的操作顺序与上述相反。如发生紧急情况时可越级拉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断开变压器电源时,须先断开二次侧。 4.断电后必须防止突然来电。注意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仪表,防止变压器二次侧向一次侧倒送电的可能。在有备用电源处所更须仔细检查。 5. 停电作业时,工作人员与附近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6kV以下为0.35m;10~35kV为0.6m;110kV为1.5m。凡工作人员(包括施工机具)与带电体的距离小于上述最小安全距离时,或可能偶然触碰的带电设备,均应设防护并悬挂标示牌。如不能防止偶然触碰危险时,则该带电设备也应停电。 6.验电工作应在施工的两端进行。验电前应先挂好标示牌,设好防护、并将临时接地的下端接到地极上,每次使用的验电器先在确知带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验电工作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7.临时接地线应使用不小于10mm2的多股软铜线,每次使用时应详细检查,- 45 -
发现损坏不得使用。装接地线应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电端,撤时相反。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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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登高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上、下电杆应使用脚扣、升降板或梯子。在杆塔上工作,不论时间长短和杆塔高矮,均应使用安全带,并扣好钩环系扎牢固。气温在-10℃以下施工时,杆塔上工作时间不宜过长。 登高作业禁止下列情况: 1)在角杆内侧和利用拉线上、下电杆。 2)紧线时在紧线的一侧上、下杆塔。 3)上、下未捣固和不坚牢的杆塔。 4)用大脚扣上小直径的电杆。 5)使用绳索、电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6)将安全带拴在横担、撑角和电杆的端部。 7)用一只脚支持全身在电杆上工作。 8)站在线条上工作。 3.在杆塔上工作时,工具、材料须用吊绳吊上,用完立即系下或放在工具袋内,禁止下列情况: l)将工具、材料挂在杆塔上或横担上。 2)上、下投扔零星料具。 3)杆下有人停留。 4.在市区内杆塔上工作时,距杆塔周围2m处加设防护栏或派专人保护。 5.凡遇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打雷时禁止登杆作业。 6.高空作业用梯必须牢固可靠,梯子长短应适合工作需要,在光滑地面使用时,要有防滑措施。在木板上使用时,要装尖铁角,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时,应装橡皮垫,禁止下列情况: 1)站在梯子上的最高层工作。 2)梯上有人工作时移动梯子。 3)全身的重心超过梯子范围以外。 4)梯上有人工作时在梯子的内侧站人。 5)两人同在一个梯子上工作。 7.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梯子的长度应与施工现场的高度适应。 2)使用前检查梯子是否牢固可靠。 3)选好适当的位置,保证梯子立稳。 4)立放坡度要适当,并应采取防滑防倒措施。 5)在梯子上做吃力工作时换腿,不宜一脚蹬梯子另一脚蹬踩在其他建筑物上工作。 - 47 -
8.顶棚内工作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顶棚内工作应使用12V行灯或手电筒,禁止吸烟或点燃灯火。 2)禁止带电连接导线。 3)走行时要踩木梁,禁止踩灰板条、轻钢龙骨或苇席棚,如小木梁太小或材质不坚固时,或在轻钢龙骨的吊顶内走行时,应先铺上木板。 4)注意望板、木梁上有无钉子等突出部分,以免碰伤。 5)不允许两人同时站在一根小木梁上工作。 9.在高梯或易滑有倾倒危险的梯子上工作时,梯下应有人扶持,扶梯人应站在梯子的两侧或外侧。 10.架立梯子不应太陡或过缓,一般情况下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宜在60°左右。使用折叠式梯子应扣好安全钩。 11.木制梯子的横撑不应浮钉在两侧立柱的表面,应坚固的镶在凿孔内。各种梯子梯阶间的距离不应大于400mm。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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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电缆敷设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电缆施工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挖掘电缆沟前应了解地下设施埋设情况,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地下设施或发生触电事故。 2)敷设电缆前,应将电缆盘架设稳固,并将电缆盘上凸出的钉子等拔掉,以防转动时损伤人员。 3)人力施放电缆时,每人所承担的重量不得超过35kg。所有人员均应站在电缆的同一侧,在拐弯处应站在拐弯处的外侧。往地下放电缆时,应按先后顺序轻轻放下,不得乱放。 4)施放电缆时,不得在易坍塌的沟边0.5m以内行走。在墙洞、沟口、管口及隔层等处施放电缆时,人员应距洞口处1m以上。 5)剥除电缆麻皮、铠装时应带手套、口罩,防止沥青中毒。 6)在腐蚀环境中敷设电缆时,电缆不宜做中间接头。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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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架空线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板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架设电线路必须有专人指挥,明确信号。所使用的机具(如绞车、滑车、绳索、拔杆等)须经计算和检验后方可使用。 3.在六级以上的大风及精神不振、酒后、雷雨、浓雾时,禁止立杆及杆上作业。 4.杆塔组立 1)地面组装杆塔时,先选好场地,适当垫平,使杆塔不得滚动。 2)在坑内放入电杆时,应使用带槽的滑板,不得用锹镐、棍棒等物代替。 3)坑内有人工作时不准移动或转动电杆。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4)起立杆塔离地面0.5~1m时,暂停起立进行检查,特别注意绳扣的连接部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立,当即立好,中途不得停下。杆搭起立到70℃时应减慢牵引速度,工地人员均应站在距起立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5)不得使用锹镐、棍棒等不适宜的工具立杆,不得将叉杆、支杆等支撑在身体上。 6)在市区、地方狭小或路堑、高岗、斜坡等地势不好的位置立杆时,应适当增加人员,并采取埋设木桩或用拉绳绑杆等措施,防止电杆倾倒或由坡上滚下。 7) 竖立杆塔时埋设的地锚,应根据不同地质及受力情况埋设牢固。利用树桩等代替地锚时,应详细检查确认坚牢没有拔出的危险方可使用。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扒杆顶及制动地锚四点须在一线上。 8)在带电的架空电力线路和供电设备附近立杆或撤杆时,必须保证表1的安全距离。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应先停电,并在线路两端接地后再行施工。 表1 立杆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带电线路额定电压(kV) 拉线距离带电线路最外侧导线(m) 坑位中心与带电线路最外侧导线的水平距离(m) 20及以下 2 35~110 4 杆高加2m 220 6 5.架线 1)放线前,应对线盘及线条进行详细检查,线条末端应固定在线盘上,以防放线时线条脱出伤人。放线盘应有可靠的制动措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以保证放线时转动灵活,转速适当。 2)放线时,线盘支架要放稳,两个支架受力要均匀,线盘轴杆应保持水平,防- 50 -
止线盘倾倒。 3)放线时,放出的导线下面不得站人,线盘的边缘不得有突出的钉,看线盘人员的脚不得放入线盘底下。 4)在市区、住宅区或跨越公路架线时,应派人看守,阻止车马通行以防压坏导线或伤人,跨越其他电线路时,须预先搭好越线架。 5)在通航的河流上架线时,须在架线处的上、下游设人防护,必要时与通航部门取得联系,然后放一条紧一条,并绑扎牢固。 6)紧线时应根据导线截面大小及地形情况,选择紧线工具和紧线方法。对不能承受紧线时导线张力的杆塔或横担,须打临时拉线,并随时注意检查拉线和杆搭的受力情况及有无变形。紧线器的尾线强度,应大于所紧导线拉力的强度,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避开紧线器。紧线时必须将夹紧螺栓拧牢,以免滑动伤人。 7)使用绞车紧线时,绞车上的绕线不得少于5圈,在其前方应装滑车,绞车的尾线应由有经验的人牵引,拉尾线的人应距绞车2.5m以外。 8)在其他电力线上面或下面架线或撤线时,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在其电力线路两端接地,方可进行工作。如必须在带电的电力线上面或下面架线、撤线时,必须保证表2中的安全距离和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9)在带电的架空电力线附近架线,必须保证表2的安全距离,否则应停电接地后再行架线。 表2 架线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带电线路额定电压(kV) 最外侧结构与带电线路最外侧导线的水平距离(m) 架设导线与带电线路的垂直距离(m) 220 6 20及以下 2 35~110 4 2 4 6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业 人员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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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母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3)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母线安装 1)母线安装前,应检查绝缘子、支架、构架等是否安装牢固,否则不得进行安装母线工作。 2)安装母线支持绝缘子时,应先安装上部的,防止落下物件打坏下部设备或人员。 3)母线和支持绝缘子,不得承受自重以外的其他外力。作业人员不得骑跨在母线上或木板搭在母线上滑动作业。 4)架设软母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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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瓷件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1.一般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瓷件安装 1)注意材料及工具的使用和传递,防止高空落物打坏瓷件。瓷件上应有妥善的防护措施。 2)安装瓷件时,螺栓应对称均匀并沿圈进行拧紧,防止瓷件受力不均而折裂。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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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高压开关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开关安装 1)在调整开关、隔离开关和安装引线时,不得攀登套管、绝缘子。 2)开关、隔离开关进行安装调整时,在隔离刀刃及动触头横梁附近不得有人。 3)在调整和检查开关、隔离开关及其传动装置时,须注意开关被误触、误操作或意外脱扣而动作,防止伤人。 4)对高压开关设备进行远方操作试验时,应在开关附近设专人监视。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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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变压器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3)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变压器安装 1)变压器吊芯检查及清扫油箱内部工作,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进行。 2)在变压器顶部及内部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措施,避免工具及杂物遗留或落入变压器内部。 3)变压器附件如有缺陷需要焊接时,应将附件内的油放尽,并移到安全地点再焊接。 4)变压器干燥场内不得放置易燃品,并应设置消防设施.变压器带油干燥时,油面温度不得过高,一般不超过85℃。 5)进行干燥时,变压器线圈的最高温度不得超过95℃,或按制造厂家规定。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业 人员 签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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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电气电路敷设挖沟、挖坑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挖沟、挖坑前应了解地下设施情况,如发现有其他电缆、管路等设施,应停止该段工作,报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2.挖沟时施工人员最少应保持3~5m的距离。挖沟、挖坑禁止采用掏挖的方法。 3.坑深超过1.5m时,坑内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坑底面积不够1.5m时,禁止两人同时在坑内工作。沟槽深度超过1m时,不得一人单独工作。不准在沟内休息。 4.在土质松软不稳定,有坍塌危险的地段挖沟、挖坑时应放坡开挖、或采取沉箱,防护板等防护措施。下列情况须采取防护措施或放坡开挖: 1)特别松软的流砂地段,深度超过0.35m。 2)松软不稳定的土壤、砂和石渣地段,深度超过0.75m。 3)用铁锹能挖动的中等土壤地段,深度超过1.25m。 2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5.挖水坑必须使用防护板或防水沉箱。 6.从沟内、坑内挖出的土石等物应投放在距沟边、坑边0.4m以外的地方,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沟边、坑边不许放置重物。挖水坑使用抽水机时,抽水机的位置应距坑边2m以外。 7.防护板的安装、修理和拆除均应由熟练人员操作,坑上应有人监护。更换支撑时,应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防护板应按回填顺序由下而上逐层拆除。有倒塌危险的强流砂地带,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可以不撤防护板。 8.在斜坡地段挖沟、挖坑时,先清除斜坡上面容易滚下的土和石等物,挖出的土和石块等应放在下坡的一面,沟内、坑内有人工作时,禁止有人在上坡行走或做其他工作。 9.在公路、人行道或市镇、住宅区挖沟、挖坑影响行人或妨碍交通时,须在距施工地点3~5m处加以防护,并设红色标记。挖沟、挖坑要当日填平,不得过夜。不得已必须过夜时,要设防护栏和装照明灯。 10.横穿道路挖沟时,应先挖半边,铺好桥板,再挖另半边。如系汽车路,铺设的桥板必须使用厚度不小于14mm的钢板,并应有足够的宽度。 11.在铁路路肩挖坑时,挖出土不得混在道渣内。注意来往列车,必要时应设专人防护。列车通过时停止挖沟工作,并迅速转移到路肩下。 - 56 -
12.穿越铁路挖沟时,应与铁路有关单位联系,并须采取加固措施,挖出的土石等物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要设专人防护列车,列车接近时停止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带。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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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装卸及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工作前应对起重、搬运工具(绞车、葫芦、滑车、绳索、卡具、刹车、控制器等)进行仔细检查,符合要求方能工作。 2.起吊、搬运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和明确的信号,并应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3.起吊前应检查物件重量,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与下落物件,必须平稳地垂直上升和下降,必要时,应在物件上系以牢固的溜绳,防止物件摇摆或旋转。 4.起吊物体必须绑牢,吊钩挂在适当的位置上,以保持起吊后均衡平稳,起吊电杆、构架等长大笨重物件时,必须吊在指定的起吊点上。 5.起吊物品的易损部分(如瓷套管等),宜卸下单独起吊,起吊时不得承受外力,并应以软物垫好,以防碰坏,所吊物件若有棱角或光滑部分,在棱角或滑面与绳索相接触处应以软物垫好,防止绳索受伤或打滑。 6.起吊200kg以上的笨重物件,离地面约1O0mm时须稍停顿,检查各部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起吊。 7.起吊作业时,吊臂下及起吊物件1.5倍距离范围内不得有人,不准有人站在物件上升降。 8.人力装卸、搬运笨重物件时,必须确认物件的重心,防止倾倒。对上重下轻的设备必须绑扎牢固。 9.使用滚杆时,拨动滚杆必须用铁锤敲打,不得用手直接拨动。 10.电杆等物件装载在车辆上应捆绑牢固,垫平塞稳,防止滑动伤人。用汽车装运电缆时,随车装卸人员不得站立或坐在电缆盘滚动方向之前、后,电缆盘不应平放,卸车时不应直接从车上滚下。 11.运送器材的随车人员必须坐稳扶牢,不得坐在堆放较高的物件上,以防物件滑动碰伤人员。车辆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辆,不得装卸或传递物件。 12.从车上卸下器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抛扔。对装卸瓷件、水泥电杆等易碎、易裂物件更应特别注意。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业 人员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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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
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接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2.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2台及2台以上电动设备。 3.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4.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6.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7.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得拖拉在地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 8.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需要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9.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10.更换电动工具钻头时,必须待停转后进行。 11.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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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烙铁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是否良好,防止触电。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2.接通电源,应将电烙铁放在铁支架上,防止烫伤和引起火灾.用毕将电源切断,严禁接通电源后人员离开。 3.操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安全帽。 4.尽量避免铆焊,以防溶化焊锡落下灼伤。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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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灯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压不得超过36V。 2)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V。 3)行灯应有保护罩。 4)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5)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6)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 4.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1)行灯变压器一次侧220V端子,二次侧36V端子和12V端子均应有明显的标记,以防止接线错误。变压器的二次侧和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行灯变压器应经常保持干燥,绝缘良好。使用时不得将行灯软线绕在手臂和身体上。 3)行灯变压器的一次电源线不宜超过3m,且应使用橡胶电缆。不得将行灯变压器带至金属容器内使用。 4)行灯应有保护罩。 5)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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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灯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喷灯点火前必须仔细检查下列事项: 1)加油的注油栓是否拧紧。 2)油筒是否漏油、喷火嘴丝扣是否漏气。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3)油量是否合适,筒内油量不超过油筒容积的3/4。 2.使用喷灯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使用喷灯的地方应空气流通。工作地点附近不得有易燃物品,以免火灾。 2)点火时先燃着点火碗内注的油,待喷嘴烧热后方可打气,再缓缓拧开节油阀,不可开放过急。 3)喷灯内空气压力必须调整合适,不得打气过足。 4)不得在明火附近和喷灯正在燃烧时加油,倒油或拆卸喷灯零件。 5)喷灯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筒体过热时应停止使用。 6)喷灯用完后证明确实熄灭,将气放尽,拧开节油阀,冷却后妥善保管。 3.使用煤油的喷灯,不得用汽油代替。坏喷灯不可使用。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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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潮湿环境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在特别潮湿的环境中,电气设备、电缆、导线等,应选用封闭型或防潮型。 4.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和管道均应接地良好。 5.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提式电动工具,应加装漏电保护器或选用双重绝缘设备。长期停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测绝缘。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潮湿环境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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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环境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建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须持上岗。 5.变电所,配电所宜设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不宜设在腐蚀性物质装置的下风侧。 6.变电所、配电所与重腐蚀场所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表1 变电所、配电所与重腐蚀场所的最小距离(m) 露天变电所、配电所 室内变电所、配电所 I类腐蚀环境 50 30 II类腐蚀环境 80 50 注:I类腐蚀环境和II类腐蚀环境的确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7.6~10kV配电装置设在户外时,应选用户外防腐型电气设备。 8.6~10kV配电装置设在户内时,应选用户内防腐型电气设备。户内配电装置的房外部分,可选用高一级或两级电压的电气设备。 9.在腐蚀环境的10kV及以下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时,应采用水泥杆、角钢横担和耐污绝缘子。绝缘子和穿墙套管的额定电压,应提高一级或两级。1kV及以下架空线路,宜选用塑料绝缘电线或防腐铝绞线。1kV以上架空线路,宜选用防腐芯铝绞线。 10.配电线路宜采用全塑电缆明敷设。在I类和II类腐蚀环境中,不宜采用绝缘电线穿管的敷设方式或电缆沟敷设方式。 11.腐蚀环境中的电缆芯线的中间不宜有接头。电缆芯线的端部,宜用接线鼻子与设备连接。 12.密封式配电箱、控制箱等设备的电缆进、出口处,应采取密封防腐措施。 - 64 -
13.重腐蚀环境中的架空线采用铜导线。 14.重腐蚀环境中的照明,应采用防腐密闭式灯具。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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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环境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建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供用电电气设备及电力线路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6.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产生火花。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7.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导线应采用防爆橡胶绝缘线。 8.使用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应采取防爆措施。 9.严禁带电作业。更换灯泡应断开电源。 10.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不得随意断开;当需要断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工作完结后应立即恢复。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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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1)现场勘探;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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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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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技术档案规定技术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纪录; 6)接地电阻测定纪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维修工作纪录。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基层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4.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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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的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1所列数值。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表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kV以下 4 1~10kV 6 35~110kV 8 154~220kV 10 330~500kV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2所列数值。 表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最小垂直距离(m) 1kV以下 6 1~10kV 7 35kV 7 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5.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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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与防雷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图1所示)。 图1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示意图 1—工作接地; 2—重复接地; 3—电气设备外露导电部分; L1、L2、L3—相线; 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2.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4.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5.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6.一次侧由50V以上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50V以下电压的降压变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得接地。 如采用普通变压器,则应将二次侧中性线或一个相线就近直接接地。或通过专用接地线与附近变电所接地网相连。 7.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8.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9.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见表1),接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均应符合要求,但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只考虑在雷雨季节中- 71 -
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表1 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ψ值 埋 深(m) 0.5 0.8~1.0 2.5~3.0 水平接地体 1.4~1.8 1.25~1.45 1.0~1.1 长度2~3m的垂直接地体 1.2~1.4 1.15~1.3 1.0~1.1 备 注 深埋接地体 注:大地比较干燥时,则取表中的较小值,比较潮湿时,则取表中较大值。 10.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11.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10mm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的绝缘铝线。 1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22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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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接零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2.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可不作保护接零; 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其以下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 2)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金属框架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继电器和其他电器外壳。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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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建设和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 盘 )和控制屏( 台 )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4.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屏( 盘 )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屏( 盘 )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3)配电屏( 盘 )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距电屏( 盘 )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7)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8)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9)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10)母线均应涂刷有色油漆(以屏( 盘 )的正面方向为准),其涂色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母 线 涂 色 表 相 别 A B C D 颜 色 黄 绿 红 黑 垂直排列 上 中 下 水平排列 后 中 前 引下排列 左 中 右 11)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 74 -
缘灭火器。 5.配电屏( 盘 )应 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6.配电屏( 盘 )应 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7.配电屏( 盘 )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8.配电屏( 盘 )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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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与接地电阻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Ω,但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2.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电动机械的重复接地应符合第八章的规定。 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不大于10Ω。 3.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4.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5.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 mm,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 6.I类手持式用电设备的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所用插头应能避免将导电触头误作接地触头使用。 7.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备漏电保护装置。 8.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9.移动式发电机的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气设备接地的要求。下列情况可不另做保护接零: 1)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2- 76 -
2)不超过两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时。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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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发电机组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2.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3.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4.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5.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直流电流表。 6.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7.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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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防雷安全技术要求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Ω·m处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在配电室的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如在表1规定范围内,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3.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计算能够保护其他设备,且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表1 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 ≤15 >15<40 ≥40<90 ≥90及雷害特别严重的地区 机械设备高度(m) ≥50 ≥33 ≥20 ≥12 4.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5.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6.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至2m。 7.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线路,应采用钢管敷设。并将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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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线路敷设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电缆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 3.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 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4.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5.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6.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内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7.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8.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9.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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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配线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室内配线必须采取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进户线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4.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 ,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 5.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6.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应不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小于100mm,瓷瓶间距应不大于1.5m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允许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22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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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简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同),如无特指,合称配电箱。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9.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金属权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 82 -
带电部分。 13.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4.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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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开关箱使用与维护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专业用电人员“五做到”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10.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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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标GB 5144-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 2.塔式起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施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的要求。 3.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应作环形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4.塔式起重机应按第四章第四节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5.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 6.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7.在强电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在吊钩与机体间采取隔离措施。 8.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9.外用电梯轿厢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向通讯系统。 10.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11.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12.升降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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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工机械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潜水式钻孔机电机的密封性能,应符合国际GB 1498—79《电机低压电器外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壳防护等级》中的IP68级规定。 2.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YHS型潜水电机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长度应不小于1.5m,不得承受外力。 3.潜水式钻孔机所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应符合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的要求。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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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土机械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3.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线长度应不大于50m。严禁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 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5m;串列工作时,不得小于10m。 4.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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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机械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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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电动工具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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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明。 2.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3.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4.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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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装置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3.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4.荧光灯管应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物上。 5.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7.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8.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9.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应向下。 2)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0.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1.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备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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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物压。 3.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城乡建设部标准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4.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5.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6.砖墙剔槽、打眼时,榔头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证工作,开具动火证,有监护人员和配备灭火器材。 8.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9.所有扶梯都应有防护脚、防滑绳,使用角度为60°~70°为宜,严禁使用缺档、断档扶梯。 10.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堡)取暖、烧水、烹饪。擅自使用者,一经查获,按供电局规定处每千瓦150元罚款处理。 11.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12.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13.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业 人员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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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部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电焊、气割,严禁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3.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头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4.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5.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6.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 7.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8.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9.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10.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11.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施工 现场 针对 性安 全技 术交 底 交底人签名 作业 人员 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班组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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